稱空服員改褲裝恐影響員工 工會譴責勞部:不具性平高度

國家人權委員會今天發佈調查報告,指出國籍航空公司空服員服儀規範構成「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禁止的性別歧視。圖/Ingimage

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今發佈調查報告指國籍航空規範女性空服員着裙裝構成「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禁止的性別歧視,建議政府積極履行人權公約義務,督促國籍航空儘速增加女性空服員褲裝制服選項。針對勞動部在調查報告稱「許多僱主因爲有成本考量,無法提供兩套制服(裙裝及褲裝),而改成只提供褲裝,反而影響到想穿裙裝的員工」,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強烈譴責勞動部不但站在僱主立場發言,更完全不具備國家推動性別平權的高度。

空服員工會去年前往人權會陳情,大多國籍航空公司均強制女性空服員僅能穿「裙裝」上機服勤、或是妝發和機場行進要穿高跟鞋等多項服儀規範,構成性別歧視。歷時一年,人權會今公佈調查報告,認定上開服儀規範顯然違反聯合國《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國籍航空公司應儘速增加褲裝選項,並稱主管機關未依CEDAW標準審認性別歧視,也沒有積極作爲促進女性空服員等私部門勞動者的性別平等,應予改善。

空服員工會表示,強制女性空服員只能穿裙裝是嚴重的性別不平等,若國籍航空公司認爲,褲裝和裙裝一樣都可作爲維護飛安的標準配備,就更應朝性別自由前進,開放不同的制服選擇,且除服了儀限制,國籍航空也也會限制女性空服員在機艙外工作時(例如機場行進)要穿跟鞋,或要求女性空服員化妝,導致女性空服員在勤前準備時,要比男性空服員花上更多時間,變相壓縮休息時間,也提高自費購買化妝品的額外開銷,而以上多項針對女性空服員服裝儀容規定,都是強烈「物化女性」和「不尊重多元性別認同、性別氣質表現」。

針對勞動部在人權會調查報告所稱「許多事業單位會要求員工穿制服。倘若制服只有裙裝就可能涉及性別歧視,恐茲事體大,且可能許多僱主因爲有成本考量,無法提供兩套制服(裙裝及褲裝),而改成只提供褲裝,反而影響到想穿裙裝的員工。」空服員工會痛批勞動部站在僱主立場發言,完全不具備國家推動性別平權的高度,予以強烈批判。

空服員工會說,臺灣經歷過史上第一位女性總統蔡英文,前後任勞動部長許銘春、何佩珊均爲女性,現任總統賴清德就職典禮更破例讓女性禮儀人員穿褲裝,公開表示褲裝設計代表「進步不回頭」的精神,然勞動部的言論完全體現「回頭不進步」。工會也將於近期召開記者會提出具體建議,呼籲國籍航空公司儘速增加褲裝選項,勞動部和桃園市政府更不應該繼續縱容國籍航空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