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山人/黑影籠罩我們的山林:比基尼登山客之死
●城市山人/我是城市人,但心裡有座總登不到頂的山;我是上班族,只能用有限的時間追尋夢想,可我會勇敢前行──這就是城市山人的故事。
網路新聞剛發佈的時候,第一眼,我就認出是嶽界稱爲「G哥」的吳姓奇女子。雖說我們素昧平生,唯一一次相遇還是我剛開始爬山的時候,所以沒能認出她來,但我向來知道她非常熱愛登山、無懼獨攀,且經常挑戰長天數的冷門路線,心裡煞是佩服。
就如同去年9月南三段事件的葉生錦一樣,當時「落跑」成了嗜血媒體窮追猛打的關鍵字,而這一次,他們又找到了話題性頗高的比基尼照片,讓此事件瞬間攻佔各大媒體的版面。原本只是單純的個人愛好,卻讓她在這種時刻站上了風口浪尖。
想不到最後結局,令人無限悲傷。
在我們哀悼之時,許多人還以爲她全程都穿比基尼爬山呢。
每次這類事件一觸及大衆領域,不免就會看見一邊倒的網友留言,撇開低俗的人身攻擊、自取滅亡言論不提,主流意見都緊緊圍繞着「使用者付費」打轉,其原因無他,就是所謂的「黑山」。
消防局照往例申請了直升機救援,一瞬間,我彷彿又看見了葉生錦落寞的影子,在火把、稻草叉和口誅筆伐之前倉皇遁入黑暗。沒人想過他的家人跟着承受的壓力,也沒人想過數百萬的救難費用足以重創普通家庭的經濟。
高漲的情緒之前,沒有思考,只有廉價的發泄。
以下我就把問題的核心──「黑山」拆成三部分來講。如果你認爲你的思考層次應該高於一般網友,那還請留步看看。
「使用者付費」──抱歉,我們還沒準備好!
看這個議題,我們需要點國際觀。每當國外有這類山難事件出現,網友也會義憤填膺地說「他去拿自己的性命開玩笑,憑什麼花納稅人的錢去救?」於是又會掀起一輪正反方的辯論。只可惜在臺灣,這個議題幾乎是個一言堂。
簡單來說,大體上歐洲採用的是使用者付費制度,因此戶外愛好者會預先購買專門滿足搜救需求的保險(當然也是有像波蘭這種國家,搜救任務由強大的志願者組織承接,完全免費);再來跨過大西洋,我們看看美國的情況,各州有各自的規範,有些地方完全不會收費,但即使是最信奉使用者付費的新罕布夏州 ,也推出了售價25塊美金的「健行安全卡」:你買卡,救援就免費。
附帶一提,美國的國家公園內的救援完全免費──除了違反園方規範的情況。但人家不像我們一樣,離開步道範圍就追着你要錢,而是闖入受保護的考古遺址、生態敏感區域這種纔算數。
所以我們就可以看到一個重點,或是說實施使用者付費的基本條件:保險。
一旦直升機出勤,救援費用動輒上百萬都有可能,登山者理應擁有能支付其款項的保險。我們現在狀態是──沒有。連想買都沒得買,因爲壓根沒有這個選項。
政府以無償搜救爲餌,企圖用「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將我們壓制在步道之上,治標不治本、與國際上自由風氣背道而馳之餘,顯現公務體系的怠惰偷安。
▲比基尼登山客吳季芸、綽號G哥,意外失足後以衛星電話求援,明確地報出座標。(圖/記者王亞志翻攝)
「黑山」──屬於臺灣的原生種笑話
若只是看媒體報導,大家還不知道那條路線是「無法申請」,而不是她「沒有申請」。現在我國的登山申請制度就是:政府給你一個下拉式清單,只有上面有列的纔是合法路線,其餘則是禁區。
更好笑的是,若是我們查閱臺灣戒嚴時期的紀錄,就會發現即使在對登山不友善的年代中,前輩們依然可以自由選擇山裡的前進方向,進而開拓出許多現在登山所循的傳統路線。
2001年起警政署取消高山向導制,登山活動瞬間變得自由開放,然而當山難救援案件逐年增加、社會成本提升,無作爲的中央卻放任地方政府自訂畸形條例,表面裝作開放,實則變相重返管制時期,走上了令人嘆息的回頭路。
國際上來看,厲行入山申請制的臺灣是個奇葩──不信的話,你可以問問看所有曾經在臺灣爬過高山的外國人,或是有此計劃的外國人,臺灣是不是他們遇過申請最麻煩的地方?位於我們北方的鄰國日本,入山也只需要填表格丟信箱即可,更不會限制我們要怎麼走。
雪季的臺灣不只有申請制,國家公園尚有以兩人、三人爲人數下限的硬性規定,「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又規定我們不能離開步道範圍,等於是抹殺了一切雪季技術攀登的可能。反觀日本,即便是危險性較高的雪季,每一座山的每個山溝、棱線都任由我們攀爬,有着歐美國家一般的自由風氣。
所以我們的登山環境,若是放在已開發國家的行列中相比,遠遠落後國際水準。
如此這般,政府還宣稱要推行高山觀光,向國外行銷臺灣的山嶽之美?只能說是笑話奇談。究竟我們的山還要黑多久,政府還要視而不見多久,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封山不能解決問題,卻能解決有問題的人」
對於政府來說,封山要解決的問題是什麼?是爲了減少山難。首先,將登山者集中至步道上,易於控管,再用條例嚇阻我們脫出步道範圍。對他們來說,離開步道範圍就會提高出山難的機率,山難數量增多了就會讓搜救成本提高,是簡單的線形思考方式。
那麼,爲何解決不了問題?因爲登山的普世價值是「自由」。
由四大天王訂立的臺灣百嶽,名氣家喻戶曉,至今卻依然因爲封山而令人無法以正當管道完百,你說是不是很諷刺?一位登山家,又怎麼可能一輩子停留在步道上呢?登山的基本精神爲自我挑戰與實現,大家都走過的路,任誰都不會將其視之爲挑戰!
嶽界知道,政府自己也知道,在那所謂的「黑山」範疇之中,這幾年來不知已經有多少隊伍走過,甚至網路上都能查到行程紀錄。更可笑的是,山難在合法步道上繼續發生的同時,卻只需要少許的黑山案件,就能讓全部的登山者背上黑鍋。
如上一部分所述,黑山本身就是個笑話了,我們卻還要放任不合理的自治條例處罰公民,一個一個解決有問題的人,令整個戶外圈噤若寒蟬。
以恐懼來限制本質崇尚自由、探險的戶外活動,這就是我們臺灣的未來嗎?
▲比基尼登山客。(圖/翻攝自臉書)
若要做個總結,我想先爲吳小姐默哀。一位去年待在山上一百餘天,翱遊崇山峻嶺的奇人,一位愛山的女中豪傑。也許非有意爲之,但她貫徹了登山固有的自由精神,足爲激勵人心的模範。
那些人永遠也不會懂,一個身材嬌小的女性需要有多大的精神力量,才能克服社會不友善的目光,自信地以喜歡的方式記錄足跡;那些人永遠也不會懂,她小小身軀所行遍的千山萬水,他們大多數人即使窮極一生,只怕還難走到十分之一。
死於自己熱愛的活動之中,痛惜一條生命之外,我們都該相信他坦然瞭解並接受一切的風險,無論受難的過程短暫抑或是漫長,最後都能從容踏上靈魂的歸途,留下戛然而止的足跡。山風、驕陽、綠野,花開花謝依然,只是故人已去,不再復來。
意外、受傷、死亡,機率永遠不可能等於零。登山者個人的體力、技術、經驗能降低風險,有嚮導帶路也能降低風險,走在成熟的步道上也能降低風險,但風險永遠不會是零。阿玉山迷途身故的山友、摔落素密達斷崖的人、父子斷崖墜谷的遊客,再再提醒我們,任何地方都潛藏危機,和路線能否申請、爬黑山、獨攀與否,沒有絕對的關係。
黑山,是寶島歷史的遺毒,是專制的復辟,現在依然流竄在山林的血管中。
使用者付費,中央不只不作爲,還旁觀地方政府、消防單位和登山者互相傾軋。國外明明已有多種模式和配套措施可以參考,執政者卻依然選擇性漠視,令人失望。
吳小姐做足了準備,以衛星電話求援,明確地報出座標,快速讓救難隊伍定位,已經最大限度地盡了本分。因此,我不認爲她有任何可批評之處。
G哥,一路好走!
願你離開的步伐,正如同你來時一般地溫柔且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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