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發現男方隱匿了上百萬房產,法院:割一半

江蘇的趙某和李某離婚後,女方李某從他人處無意間得知,前夫趙某在兩人婚姻存續期間以其母親錢某的名義,訂購了價值130萬元的房屋一套,全部資金來源爲夫妻共同財產。李某認爲趙某的行爲明顯是隱藏夫妻共同財產,故訴至法院要求進行分割。法院審理後發現,從購房款的轉賬時間、金額和流轉情況來看,能夠證明該房屋購房款系由趙某進行支付。最終,經過法官調解,趙某與李某達成一致意見,趙某同意向李某支付購房款的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