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脂致女腿凹凸不平 醫師判賠
一名劉姓醫師被控替女病患做腿部抽脂卻出現嚴重凹凸不平。臺北地院今天判劉姓醫師須賠償病患新臺幣70萬元。全案可上訴。
劉姓醫師原本在高雄執業,去年因欠稅、未繳罰鍰、溢領健保醫療給付合計1937萬元,經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向法院聲請管收3個月獲准。
判決指出,一名女子在民國100年間赴臺北巿一家美容診所做腿部抽脂手術,但術後竟出現大小腿嚴重凹凸不平,劉姓醫師一度告知屬於正常現象,但因狀況沒有好轉,劉姓醫師又謊稱有病患需要1到2年才能復原,不過女病患到別家醫院諮詢後發現,原來是劉姓醫師貪圖速成太過草率才造成傷害,害她雙腿失去正常外貌。
判決表示,女子因身心受創,得再花逾30萬元才能恢復,因此控告劉姓醫師並求償70萬元,劉姓醫師則說,有誠意解決,但因經濟狀況不好,又被行政執行署發出禁奢令,真的無力賠償。
臺北地院今天認定,女病患傷害確實因劉姓醫師在手術過程中的過失造成,審酌女病患腿部抽脂,不但沒有變更美,還失去原本正常容貌,導致精神極大痛苦,判決劉姓醫師須賠償女病患70萬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