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臺南地震樓倒照不起訴仍要罰 這4人恐收3萬罰單
▲網路散佈倒塌大樓舊照,臺南市刑大鎖定特定人員。(圖/翻攝自臺南市刑大)
臺南市今年2月11日凌晨1點12分發生芮氏規模5.6強震,搖醒不少民衆,不過,震後有人把去年地震傾倒大樓舊照上傳臉書社團和Line羣組,引起恐慌,警方將三名涉嫌散佈謠言與照片的民衆函送臺南地檢署偵辦,還有一名轉貼的未成年少女被函送少年法庭。而全案近日偵結,予以不起訴處分,不過,臺南市刑大將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開罰,最高可罰3萬元。
當天搖晃程度讓許多臺南人驚慌想起先前的地震災情,震後卻有人瘋傳樓倒照,經查證後是去年的舊照,當時市長賴清德也請警方調查,追究其責任。臺南市刑大查出4人,均依公共罪嫌函送法辦。
臺南地檢署認爲4人並沒有以此表達要恐嚇公衆的意思,與恐嚇公衆罪的構成要件不符,因此不予起訴。不過,臺南市刑大接到不起訴書後,將發文請轄區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5款規定開罰,最高可處 3萬元罰鍰,或是3日以下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