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臨近,多地監管部門、行業協會密集發通知規範餐飲市場
新京報訊(記者王萍)伴隨着春節餐飲消費升溫,很多春節餐飲市場的新老問題也隨之而來。比如“年夜飯是否必須點套餐?”“年夜飯到家是不是預製菜?”菜單上海鮮和酒水的“時令價”是“霸王條款”還是行業“潛規則”?針對這些問題,最近,多地市場監管部門、行業協會、消費者協會也集中發出聚焦年夜飯預訂、春節市場價格行爲等方面的通知及消費提示,要求餐飲企業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同時杜絕“時令價”等,不讓套餐變“套路”,避免年夜飯成爲消費者的“年夜煩”。
近日,京津冀三地市場監管部門發佈了《關於規範元旦、春節期間市場價格行爲的聯合提示》(以下簡稱《提示》)。《提示》要求,各經營主體要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規範促銷行爲暫行規定》等價格法律法規、規章及相關政策,切實加強價格自律,主動履行社會責任,遵循公平合法和誠實守信原則,做到依法經營、誠信經營,自覺維護良好的市場價格秩序。要認真落實明碼標價相關規定。標價要做到真實準確、貨籤對位、標識醒目,價格變動要及時調整。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
各餐飲經營者要自覺規範價格行爲,店內菜單、價籤或店內其他點菜工具標價內容應保持一致,因產地、規格等特徵不同而實行不同價格的,應分別標示品名、價格,不得出現“兩套菜單”。銷售“小份菜”“半份菜”的,應當標明“小份菜”或“半份菜”的價格。提供外賣打包服務的,要做好外賣打包費明碼標價。年夜飯銷售過程中要規範落實明碼標價要求,合理制定價格,不得隱瞞價格附加條件。
1月10日,廣州市市場監管局向市各經營者及相關單位發佈了價格提醒告誡函。要求各餐飲服務經營者要自覺規範價格行爲,店內菜單、價籤、點菜App等標價內容應保持一致;提供鮮活產品等商品時,應明確標示當日價格,不得使用“時價”等模糊語言。需收取“茶位費”的應當在醒目位置做好明碼標價,不得出現“反向抹零”結算的價格違法行爲。
北京市消費者協會也針對春節期間的餐飲消費尤其是網上訂餐發出提示。其中提到,消費者團購餐飲服務除查看餐廳資質外還要關注用戶評價。團購條款要仔細閱讀,尤其是注意團購設定的使用時間、有償使用等限制條件,避免購買後節日期間無法正常使用。網上訂餐儘量選擇資質全、離家近、配送快、評價好、使用“食安封籤”的商家,或者自行前往店內取餐,避免配送途中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隱患。此外,注意按需適量點餐,反對餐飲浪費,自覺踐行“光盤行動”。
北京市延慶區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大隊近日以大型餐飲經營主體爲檢查重點,開展“年夜飯”專項檢查。要求餐飲經營主體規範經營行爲,切實承擔起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明示反食品浪費標示,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張貼反食品浪費宣傳材料,主動提示消費者適量點餐;嚴禁以營利爲目的以各種所謂打折、優惠、滿減等活動誤導消費者爲省錢多下單導致餐飲浪費;餐飲服務單位不得設置最低消費門檻。
1月13日,北京市餐飲行業協會發布《關於2025年兩節餐飲企業價格規範工作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北京市各餐飲企業年夜飯等須明碼標價,酒水類及海鮮類不得標示“時價”“時令價”。《通知》要求,北京市各餐飲企業要積極做好今年兩節的節日保價供應工作,進一步規範市場價格行爲,做好所售食品、年夜飯價格公示工作,認真落實明碼標價,主動防止價格欺詐行爲,酒水類和海鮮類商品不得標示“時價”“時令價”,不得收取未予標明的費用,不得設置最低消費,在線上平臺或小程序上銷售商品所標示的劃線價格信息要確保真實準確有依據。《通知》同時要求,遇有客人投訴時有專人負責接待及處理,妥善解決各類糾紛。
編輯 王琳
校對 柳寶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