醋夫刺死小王逃20年 「追訴期未過」違規左轉遭逮判14年
▲張男認爲妻子劈腿,到小王樓下堵人刺死對方逃亡20年。(圖/示意圖/達志影像)
新北市一名張姓男子20年前懷疑妻子劈腿,跑到三重李姓男子住處樓下堵人,看到李男與妻子共同出現後,氣得拿出預藏的尖刀刺向李男頸部後逃逸,李男送醫後出血性休克不治;而張男逃亡至去年底騎車經過草屯時,因爲未2段式左轉遭警方攔下,才發現他是逃亡許久的通緝犯,新北地院法官依照殺人罪半他14年徒刑。
根據判決書,1998年1月張男(現年61歲)懷疑妻子出軌,疑似與李姓男子有一腿,他跑到三重李男住處樓下等,發現李男與妻子共同出現,他隨即上前理論,趁李男轉身要上樓梯時,拿出尖刀刺向李男頸部,導致對方頸動脈遭切斷,送醫後仍傷重不治。
張男犯案後隨即到處躲藏,以打零工維生,直到2018年12月他在南投草屯鎮自以爲法律追訴期已過,騎着機車到草屯街上購物,卻因沒有兩段式左轉被警方攔下,起先他還謊報別人身份,但仍躲不過警用小電腦上的照片辨識,張男自知在劫難逃才報上真實姓名,被警方依照殺人通緝解送回新北。
張姓男子辯稱無意殺人僅僅是過失傷害致死,但新北地院法官認爲張男有明確殺人動機,且下手之重,明顯會知道後果,認爲有殺人不確定故意,且否認犯行,犯後態度不算良好,判刑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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