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逆轉!中橫雙桶屍兇嫌楊鴻儒逃死 更二審改判無期徒刑理由曝

▲雙桶屍命案兇手楊鴻儒今天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更二審判決出現大逆轉,改判楊鴻儒無期徒刑,可上訴。(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遊瓊華/臺中報導

臺中市2015年發生震驚社會的雙桶屍案,男子楊鴻儒經營賭場,因覬覦楊姓女富商錢財,先設局殺害其陳姓男友,以「倒栽蔥」方式硬塞入鐵桶內,丟棄在中橫山谷活活悶死,後來又和一名賴姓老翁發生賭博糾紛,便以同樣手法殺人,罪刑令人髮指。法院在一審、二審、更一審都認定他具反社會人格、手段兇殘,判處2個死刑,最高法院2度發回更審。今天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更二審判決出現大逆轉,改判楊鴻儒無期徒刑,可上訴。

楊鴻儒在2015年時因賭債及其他因素,先後殺害陳姓友人與賴姓友人。他先以安眠藥迷昏被害人,再將2人先後以「倒栽蔥」方式裝入鐵桶內,把兩人活活悶死,最後將鐵桶棄屍於南投、花蓮交界的臺8線山谷。臺中高分院今日上午宣判,撤銷一審死刑判決,改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仍可上訴。

臺中高分院也說明改判無期徒刑的主要原因,除了考量案件審理時間已超過8年,符合《刑事妥速審判法》減刑規定外,合議庭也認爲,楊男已高齡71歲,且有腎臟疾病,考量我國男性平均壽命,即使楊男日後假釋出獄,也已年過9旬,再犯風險降低。

不過高分院也提到,雖然楊男與被害人並無深仇大恨,卻以如此殘忍的手法連續殺害兩人,造成被害人家屬難以彌補的傷痛。考量楊男犯後態度不佳,始終否認犯行,且有前科紀錄,素行不良,加上性格及行爲模式已難以改變,因此判處無期徒刑,以示懲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