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 中橫桶屍案 更二審兇手逃死
2015年警方在中橫公路山谷發現2起手法相同的桶屍案,震驚社會。(警方提供/馮惠宜臺中傳真)
發生於2015年、震驚社會的中橫公路「桶屍案」,將陳、賴2名男子以安眠藥迷昏再活活「倒頭栽」塞入鐵桶棄屍的殺人犯楊鴻儒,歷經一、二審、更一審,都判2個死刑,但最高法院2023年發回更審,臺中高分院更二審合議庭認全案審逾8年,依法「應減輕其刑」,且楊年過7旬,即便假釋已是9旬老翁,再犯機率降低,改判無期徒刑,可上訴。
現年71歲的楊鴻儒與死者陳男原爲朋友,因陳經常吹噓楊姓女友財力豐厚,楊爲追求陳女友,2015年6月27日邀陳男出遊,伺機對陳男下安眠藥,再把陳男塞入綠色鐵桶,加蓋密封后載到位於南投、花蓮縣的中橫公路棄屍山谷。
楊鴻儒與一名賴姓男子因賭博而熟識,但賴卻懷疑楊設局詐賭,多次向友人透露想向警方檢舉,楊同年7月12日邀賴到臺東旅遊,故技重施先下安眠藥將賴迷昏後塞入鐵桶內,棄置於第1個鐵桶附近約200公尺處,卻沒想到塞入賴男的鐵桶被發現,家人招魂時,意外發現裝着陳男遺體的鐵桶,姿勢都是頭下腳上「倒頭栽」裝入鐵桶,唯楊男始終否認殺人。
此案歷經一、二審、更一審,都判楊2個死刑,楊不服提上訴,最高法院在2023年認全案有調查未盡之處,發回更二審,楊仍否認犯罪,22日審結宣判,合議庭認定此案審逾8年,有《刑事妥速審判法》第7條「應減輕其刑」規定(死刑減輕者,爲無期徒刑),此爲原審未及審酌。
且審酌楊男年過7旬,即使未來有假釋出獄之可能,其年齡已逾9旬,但合議庭也認必須藉由對長期監禁手段,始足以撫慰被害人家屬永恆傷痛,並預防楊男未來再犯罪及對社會的危險性,因此改判無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