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講師喇舌吻胸女助理 她控「都老人味很噁心」 認罪和解換緩刑

大學講師喇舌吻胸女助理,她控「都老人味很噁心」,認罪和解換緩刑。(圖:Shutterstock/達志)

一名南部企業老闆在某大學擔任講師,並指導女碩士生小美外,也聘請她到公司擔任助理。未料講師卻連續8次在研究室內,強脫她上衣親吻胸部,並「喇舌」。小美還向法官控訴講師充滿老人味「很噁心」,一審法官判講師2年徒刑。但二審講師認罪且與小美和解,改判2年,緩刑4年。

根據判決書,一名南部某公司負責人,應聘到某大學擔任講師,其指導的一名碩士班女生小美,也被應聘到他的公司擔任助理,兩人在校內還共同使用一間研究室。

但是小美控訴,講師在研究室內,8度對她伸出鹹豬手猥褻,不但從後面熊抱,親吻頸部、耳朵,甚至將手伸進衣服內揉胸,氣得小美不堪受辱,報警提告。

小美描述,講師在鎖門後把她逼到牆角,並把她外衣罩衫脫掉,掀開上衣,強吻她的乳頭,甚至舌頭伸到她的嘴巴,她不斷掙扎,且講師的味道很噁心,是一種老人的味道,某次還掙脫逃出去到樓下的7-11,並跟店長講這件事情。

但是講師辯稱,他並未將小美強逼到牆角、壓制在牆上,更從未脫去她外套、親吻胸部,只有擁抱小美,親吻她的嘴巴、撫摸其胸部。

一審法官依犯4個對受監督之人利用權勢猥褻罪,各處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另犯4個強制猥褻罪,合併處2年徒刑。

但講師認爲刑期太重上訴,且全部認罪,並在8月已與女方達成和解並付款完畢。二審法官認爲女方已願意原諒被告,同意不再追究其刑事責任。臺南高分院合議庭將原判決各罪所處之刑及定應執行刑部分,均撤銷,改判應執行2年,可易科罰金,緩刑4年,並應完成6小時法治教育課程。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爲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