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一場球被剝一次皮 NBA球員開銷多如牛毛
職籃NBA球員鏡頭前威風凜凜,簽約金數年幾百萬美元,但過來人指出,其實稅務重,開銷大,不擅常理財,沒看緊荷包,有可能拿的只是過路錢財,搞不好還會變窮光蛋。這是怎麼回事呢?
美國職籃NBA今年選秀新星在29日簽約,很多合約都是數年的長約,金額數百萬到數千萬美元。然而球員們自此可以安生過日子了嗎?在NBA打球12年的前球星福耶爾(Adonal Foyle)表示絕非如此。除了最大條的「運動員稅」(jock tax),另圍繞球員攬事的人都要抽成,家人也來沾光,因此球員只怕連老媽都得稽查,纔不會花錢如流水。
「Business Insider」報導,1997年第一輪選秀第8順位被選中、在聯盟裡打球12年的福耶爾細細分說一些NBA球員較不爲人知的成本。他說一想到最大條的便是運動員稅了。大多數美國人不熟悉甚至沒聽過這種稅,但是簡言之,這種稅就是職業運動員或娛樂界中人,每到一個州打球或表演,就得繳稅給那個州。稅額重,報表多如山積,另外,到30州打球就得繳30種不同的稅。
《運動畫刊》(Sports Illustrated)表示,美國25個有職業運動隊伍的州當中,21州開徵運動員稅,球員、教練及體能教練等一應隨隊行動的人,統統得繳,無一倖免。
NBA球隊常規賽季要打82場球。佛耶爾認爲,感覺每次離開一個州,自己薪水就像減了1/82。聯邦、各州及地方,凡有收稅的機關都跟你要錢,再加上運動員稅,只怕大多數人都不太曉得。
福伊爾最近出版新書《運動CEO》,分析各項開支。根據「籃球參考」(Basketball-Reference)網站,福伊爾球員生涯賺進6,300萬美元(逾19.2億新臺幣),但算一算各類稅捐等開銷,加起來那麼多。
福伊爾表示,「你得繳稅,各類社會人士向你募捐,你可能有心理問題要諮詢,還有經紀人可能向你抽合約金的1%到4%不等。接下來你得挑理財專業人士,選擇如何投資,理專也要對你投資組合,抽傭個0.5%到1%。還有爲你行銷的人馬,他們也得抽成。」
福伊爾強調,職業運動員真得留心有多少人想分潤自己薪津,靠你養活,確定自己到最後手邊還留有些錢。
前NBA球員奇爾德雷斯(Josh Childress)曾解釋說,總額1,100萬美元的合約,繳完各類稅捐,實際上得手的只有500萬美元。球員接下來買房買車,經常還替親友買些好康的,突然之間,會覺得錢怎麼花那麼快。
福伊爾強調,職業運動員真該管好自己的錢,曉得流向,而且要問;身邊人人都得「稽覈」,自己老媽也不該例外。連老媽都稽覈了,那麼其他人就難逃你法眼。他表示,自己想教育未來的運動員們,加強其能力,以免落到破產的下場。先存乎心,知道就算合約金幾百萬美元有多快就花光,是很好的起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