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親媽殺子遭判死 劉墉律師友人:親子輕生日本「莊嚴」看待
吳女殺害子女被判死,有民衆支持法官決定,但也有人認爲法官未考慮單親媽媽處境。(本報資料照片)
新北市一名單親媽媽,下藥迷昏一對子女後將他們勒斃,自己尋短卻倖存。新北地院判她死刑,更怒斥「手段兇殘、行徑冷血」。此判決一出,引發各界爭議,有人贊同判決,也有人批法官冷血。作家劉墉轉貼紐約律師、也是著名作家汪恆祥的文章,文中提到,「親子心中(自殺)」在日本文化被視爲莊嚴的儀式,一名日本母親在加州攜子輕生獲救,提出「親子心中」概念,最後獲得輕判。
單親媽殺2子遭判死刑,引發激烈爭論。作家劉墉在臉書轉貼紐約律師、作家汪恆祥的感觸,認爲十分值得大家深思。
汪恆祥文章中提到,35年前,加州聖塔莫尼加一位日本木村女士,丈夫有外遇,她決心尋短,又捨不得拋下心愛的兒女,只好帶着4歲的兒子和6個月大的女兒,一齊投海。未料3人被海浪衝回岸上,最後只有木村女士獲救,她被檢察官以第二級謀殺罪(面臨25年徒刑到終生監禁的處罰)起訴。
木村女士的律師向法院陳述,親子心中(自殺)在日本文化被視爲莊嚴的儀式。但檢察官不理,法官認爲殺人就是殺人,沒有文化差異的辯護(culture defense )。
然而經過一年多的辯論,終審之日,法庭上法官、檢察官和律師,出現難得的和諧。木村女士的律師說:「再多的言語,也無法描述這樁悲劇,帶給木村女士受到的痛苦和折磨。被告已經飽受懲罰,而且,終其一生會繼續受這事件懲罰。超過這範圍多增加的處罰,會是殘忍而且非尋常的處罰(cruel and unusua punishments).」
連檢察官Weils也向法官求請憐憫,認爲木村所忍受的痛苦和折磨,她得到的懲罰已經過多了,將木村送去坐牢,對社會無益。法官也說他收到了兩萬五千多封的求情信,最後很技巧地判一年徒刑和五年緩刑,木村已經羈押一年多足以抵掉刑期,不久獲得釋放。
汪恆祥指出,父母攜兒女輕生,日本稱爲「親子心中」,視爲一種莊嚴的解脫儀式。絕大部分,依精神耗弱輕判或緩刑,未遂的更有不起訴處分。
在臺灣,縱然不認爲親子輕生是種莊嚴的解脫,然而誰會忍心斥責心力交瘁的可憐媽媽呢?正常的人,應該是嘆息、遺憾沒機會伸出援手。
汪恆祥說,相似的親子輕生,加州的法庭體會,沒死的媽媽,終生會自囚在無邊的痛苦,飽受的折磨,已多到無需再加上任何的處罰。
「我們的法官,行徑冷血?泯滅人性?黑夜裡,有多少無助的母親在暗泣,想帶着心愛的孩子,一齊到那沒有憂慮的世界?聰明的法官,你需要有多少隻耳才聽得到他們的哭泣?」。
有網友贊同汪恆祥看法,但也有網友表示:「嚴肅的親子心中?這是屬於日本的文化、民族性衍生的行爲跟民族認同,我個人完全不認同(很怕有人因爲將其神聖化,而產生更多憾事);但臺灣的法官判死的定義我也無法認同亦無法理解(很多罪行惡大的竟被說可以教化?相比之下應該是走投無路的母親還比較可以教化纔對吧),(孩子的生命,不是父母的所有物,父母沒有權利決定孩子的死)」。
「沒錯,不應用什麼親子心中還神聖化來扯!…不過,我覺得我們無法接受的是法官的看法很奇怪。把走投無路的母親,說成會危害社會的殺人魔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