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水男頂樓聊天贊「最近變瘦」 突伸手襲胸女友人

新北市一名黃姓男子在與女友人小美(化名)聊天過程中,趁對方不及防備,伸手觸摸其胸部。(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新北市一名黃姓男子在與女友人小美(化名)聊天過程中,趁對方不及防備,伸手觸摸其胸部,被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判處拘役50日,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決指出,小美於112年11月27日向黃男購買3包洗臉巾,黃男於2023年11月29日下午5時許,前往新北市淡水區小美住處面交,小美因此代黃男到社區的頂樓會客室。過程中,黃男先是誇讚小美「最近變瘦」,隨後竟突然將手伸向其腰間,並語帶挑逗地說「等等就不知道要碰哪裡了」,接着便用雙手觸摸小美胸部。小美當場驚嚇撥開黃男雙手,情緒崩潰,事後更因驚嚇加重憂鬱症狀。

小美在案發後,隔日即透過社交軟體Instagram向黃男質問:「你昨天直接把手放在我奶上…讓我很不舒服」、「認識很久就可以這樣嗎?」黃男則迴應「抱歉,如果有碰到你,我真的很不好意思」,並多次表示歉意,但仍否認蓄意性騷擾。

此外,小美將此事告知當時的男友,並在偵訊時陳述案發經過,內容前後一致。男友也向檢方作證,指小美案發後情緒崩潰,甚至因而自殘、用藥量增加。

士林地院審理後,認定小美證述具高度可信度,且有多項證據補強,包括黃男的通訊紀錄、小美男友的證詞,以及長庚醫院的診斷證明,顯示小美案發後憂鬱症及恐慌症狀加重,確與性騷擾事件時間吻合。法院最終依《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第1項,判處黃男拘役50日,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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