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支付在臺發展 尚瑞強:政府是關鍵
▲第三方支付專法(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5月3日起,正式生效。(圖/東森新聞)
第三方支付專法(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上路,臺新金個金執行長尚瑞強表示,若無法以政府的力量,讓產業鏈上下游都使用,則第三方支付在臺灣的發展將受限。
尚瑞強說明,第三方支付最重要的精神是「價金保管」,也就是,當買家上網購買物品後,因爲無法信賴所購買的商品品質,因此,待收到物品且產品無虞後,再由第三方將向買方收取的款項轉交給賣家。
「若產業上下游沒有一起使用第三方支付時,該項交易模式將不容易在臺發展」尚瑞強坦言,大陸支付寶不僅可以網上購物,也可以在實體商店交易付款,不過,若在臺灣的夜市,即使民衆想以第三方支付付款買一份蚵仔煎,光是商家願不願意收,就是一個不小的問題。
▲尚瑞強認爲,若無法帶動產業上下游一起使用時,臺灣將不易發展第三方支付。
尤其,對流動攤販來說,以塑膠貨幣、第三方支付付款後,徒增金流壓力,因爲,本來攤商可以用當日營業額來補貨,現在收信用卡或第三方支付後,攤商還必須多增加實際收到款項期間內的流動資金。
他並以信用卡推廣經驗爲例指出,「即使現行已有寧夏夜市開放信用卡交易,不過,在稅的問題沒有解決下,商家對信用卡、第三方支付交易的接受度都將受到影響。」
「稅賦優惠是新型交易工具普及的重要誘因。」他進一步以韓國金融風暴後鼓勵信用卡使用爲例指出,韓國政府不僅對使用信用卡消費的個人實施了信用卡消費的所得稅寬減措施,同時,也對採性用卡付款的商家,給予營業稅優惠及行政稽覈的簡便化。
對韓國政府來說,信用卡交易普及後,許多原本的地下經濟消失,個人所得稅稅損的部分,則由營業稅的增加後彌補。對比,目前信用卡交易佔我國個人消費的約兩成,韓國該項比重則高達7、8成。
▲第三方支付專法(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5月3日起,正式生效。(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