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牌照稅延至2030開徵 立委:馬力計價不公、將提修正案

▲臺灣電動汽機車牌照稅將再展延5年至2030年開徵,主因是目前牌照稅的課稅基準是以馬力爲級距,若用在電動車上將比油車高上數倍,以特斯拉Model S Plaid爲例,最大馬力1,020匹若按照現行稅制將被課徵117,000元。(圖/翻攝自Tesla)

記者林鼎智/綜合報導

臺灣目前電動汽機車牌照稅爲緩徵狀態,原訂緩徵期到今年爲止,不過因現行牌照稅以馬力爲課稅基準,將使電動車比油車被課徵數倍金額、每年甚至上看11萬元,引發電動車主恐慌。對此,有立委將與主管機關推動修法,除了延後電動車牌照稅至2030年開徵外,也要重新檢討電動車課稅標準。

立委林俊憲表示,現行《使用牌照稅法》附表中的電動車課稅標準是以馬力爲級距,是十幾年前電動車技術尚未成熟時制定,用在現行電動車款上,有大量電動車將被課徵數倍牌照稅、甚至上看11萬元,相較現有1.8-3.0公升油車牌照稅(1.1萬-2.8萬元)而言,顯然不公平。

▲現行《使用牌照稅法》中對電動車的課稅標準是以馬力爲級距,是十幾年前電動車技術尚未成熟時制定,若按照此標準將對電動車主不公平。(圖/資料照)

林俊憲提到,原本初衷要修訂牌照稅課徵標準,油車、電車一視同仁,但考量政府正在推行「2030年市售電動車達30%」的目標,而現有電動車也僅佔740萬輛乘用車中的1%-1.5%,對稅基影響不大,因此決定改朝延長緩徵方向推動。

除了與交通部、財政部賦稅署、經濟部達成共識,將與行政院合作推動修法,將電動車牌照稅開徵再延長5年至2030年外,並要求推出《使用牌照稅法》修正案,在開徵前1年重新檢討課稅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