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局帶隊搜索 國民黨立委吳怡玎住處

國民黨分區立委吳怡住家今天上午法務部調查局搜索。(翻攝國會頻道)

國民黨不分區立委吳怡玎(中)。(資料照,陳信翰攝)

由國民黨前主席吳敦義強勢主導排上擔任不分區立委的吳怡玎,今天上午遭法務部調查局搜索住處。吳怡玎剛剛在立法院司法委員會質詢法務部長蔡清祥時驚爆,今天上午他下樓拿羊奶時,赫然見到調查局帶隊搜索,儘管搜索對象名字是她妹妹,但搜索票上的地址確認是她家,她因而開門放行。至於案情爲何,吳怡玎暫時沒有說法。

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今上午邀請法務部長蔡清祥,針對《民法修正草案進行審查並備詢。吳怡玎質詢時指出,今天上午她在家開門拿羊奶時,「我是幫調查局開門的」,因爲發現調查局持搜索票帶隊準備要搜索她家,「部長我訝異的是,搜索票的地址沒有錯,但名字不是我,請問調查官可以這樣繼續搜索嗎?」

聽聞這件事,蔡清祥臉色一度變得凝重,先是簡短回稱「我不曉得狀況」。接着,吳怡玎又說,「以一個通案來說,假設檢察官拿的是一張搜索票…」由於吳怡玎描述這段這段過程臉上始終微笑語氣和緩,蔡清祥鬆了口氣,連忙追問「你說的是假設嗎?你不要嚇我一跳」,神情瞬間從緊繃變成笑容

未料,吳怡玎接着就說,「沒有,我說的是真的」。蔡清祥瞬間變臉,驚訝地重複說「你說的是真的?住址是你住的地方?」吳怡玎表示,搜索票上的名字是她妹妹,但以一個通案來說,拿搜索票搜索一個地方,名字卻不符合可以繼續搜索嗎?

蔡清祥說,這要看帶隊的執法人員現場判斷,若依法顯然是不對的,要趕快跟核發法院回報,立刻停止搜索。

吳怡玎追問,所以搜索與否的權責是給帶隊檢察官?名字與地址不符合,就一定要跟法院確認嗎?蔡清祥重申,有時候剛開始申請時可能會有誤差,但都是要尊重每一個個案的認定,要怎麼處理都要視現場情況做判斷,但若認定要依法執行,也不能說他違法

吳怡玎質疑,《憲法》明訂,立委除了現行犯,在職務執行期間不得逮捕與拘禁,雖然調查局沒有逮捕她,但進入她的住住,這樣算不算拘禁?「我在那邊陪着調查官,對方還要我籤一些東西,這樣算不算拘禁?」

蔡清祥回答,不是,這絕對不是拘禁。吳怡玎又追問,這樣算限制行動自由嗎?所以我要配合搜索的進行嗎?蔡清祥迴應,這必須看情況,要看當事人有沒有影響搜索的進行,若妨礙到搜索可以有必要限制,但不妨礙就彼此尊重,因爲調查官的目的只是要執行搜索。

事後吳怡玎表示,早上她確實有讓調查局人員進入屋內,到場的人員一共有4人,搜索完之後也簽了一些文件。至於案情,吳怡玎則未多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