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新混大統油!資料提供不實先罰300萬 最高罰3億
頂新制油實業公司21項產品被查出使用大統油品,屏東衛生局衛生科長李佳芳4日表示,若21項味全調合油被驗出含有銅葉綠素及棉籽油,而頂新事先知情大桶油品有添加物還使用,每項可裁罰1500萬元,合計21項產品,罰金最高達3億1500萬元。
李佳芳指出,屏東縣衛生局前往頂新屏東廠稽查,封存304桶大統油,其中221桶爲紅色桶子,容量爲194公斤和192公斤,裝衛生局4日在與彰化縣衛生局比對,發現紅桶標有「A」記號,就是添加銅葉綠素的橄欖油,由於標記不大,又在成份說明旁,稽查人員不仔細查看,相當容易忽略。
未標記「A」記號的則是葡萄籽油和黃橄欖油,至於這2項是否添加棉籽油,有待化驗報告出爐才能確定,由於大統油品以紅色、白色、藍色3種不顏色油桶裝盛,頂新進貨時是否已知各有不同玄機,李佳芳坦承目前還不清楚,有賴屏東地檢署進一步調查。
由於頂新使用大統油品製造味全調合油,10月27日、28日稽查中,未在第一時間提供下游產品清單,3日才交給衛生局,4日衛生局決定依法裁罰最高罰款300萬元。頂新若明知大統油品有問題卻持續使用,可罰3億1500萬元罰款;但頂新若事先不知情,則依違反食品添加物「不得添加」,每項可罰300萬元,21項共63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