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新律師「羅豐胤」當選法評會代表 司法院:無從置喙

▲頂新6人全無罪!院檢互鬥,頂新隔岸觀火。(圖/東森新聞,下同)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日前彰化地院審理新案魏應充等6名被告一審全部無罪,引發衆人譁然。今有消息指出,有人在司法院內網「法官論壇爆料,頂新案的辯護律師羅豐胤以最高票當選法官評鑑委員代表,遭質疑「大律師左手受僱爲大財團辯護,右手評鑑法官」、「律師還真是名利雙收」!

對此,司法院下午也發佈新聞稿,指法官評鑑委員會的律師代表是由各地律師公會推舉候選人,再由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票選產生,並非由司法院指派或遴聘,因此司法院對於律師代表,是否適合擔任法官評鑑委員「無從置喙」。

但該聲明仍引發外界疑慮,有檢察官認爲,替頂新案辯護的律師,若身兼有權投票評鑑的法評會成員,恐會造成律師護航的情形。據《自由時報》報導,律師黃越宏也呼籲儘速修改法官法及法官評鑑辦法,以免頂新將黑手伸入中華民國全國律師公會。

▲羅豐胤律師。(圖/翻攝自育國際法律事務所)

羅豐胤今到臺北地院繼續爲頂新案辯護,據《蘋果日報》報導,他表示,該指控非常不厚道,當選法官評鑑委員是獲得全國律師界的支持,與頂新魏家並無任何關聯,有人指稱魏家的手伸入全國律師公會聯合會,讓他當選律師界代表,「完全是莫須有的指控,對魏家、全聯會都是羞辱」,公道自在人心,所作所爲經得起考驗,「當然該回避的會迴避。」

司法院表示,若評鑑委員有法定應行迴避情形,或其他執行職務偏頗情事,應自行或依聲請回避參與該評鑑事件。關於法官評鑑委員中的律師代表,是否進一步規範資格條件,或強化法官評鑑委員會的迴避制度,「將審慎研議。」

對此,網友也表示「原來不是國民黨在罩頂新,而是頂新找了一個有力的律師啊」、「臺灣會有那麼多的問題就是因爲司法是臺灣最大的亂源」。但也有網友認爲,「評委投票時間,晚於頂新案分案時間點,誰能未卜先知法官評鑑委員而針對性地選任羅律師?」、「替人辯護本來就是他的工作,當選是憑着自己的聲望能力,不該混爲一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