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保法罰則輕難遏止惡行 虐死「茶茶」貓狠男成入獄首例
被汪女領養的狗狗Lucy也曾慘遭鐵絲捆綁嘴巴,痕跡深到皮開肉綻,手段十分暴戾。(圖/讀者提供)
新北市永和區一名32歲汪姓女子,向多位愛媽領養貓狗後疑似施虐,並以求助醫藥費爲由向愛媽們索討金援,愛媽憤而提告,期望爲毛孩討回公道,但律師徐亞哲對此案並不樂觀,他認爲受虐狗兒的傷勢並未達到嚴重殘缺或死亡,飼主若主張「非故意」就能輕易脫罪,確切刑責還是要依狗兒傷勢而定。
許亞哲表示,貓狗在法律上屬於「物」,於動保法通過前,只能以「毀損」的方式來偵辦,所以也有部分法界人士認爲動保法可能違反比例原則;但近期出現將動保入憲的風聲,所以整體而言還是會往加強動物保護的方向去進行修法,但因修憲門檻過高,現階段可行性偏低,但議題的討論依然能讓動物保護的意識及規範逐步提升及完善。
看似陽光、善良的汪女經常PO出帶狗出遊的幸福畫面,卻被愛媽們揭發出其不爲人知的恐怖行徑。(圖/讀者提供)
許亞哲指出,以汪女虐狗案爲例,刑事責任部分,必須「故意」且嚴重殘缺或死亡,纔有可能遭判2年以下有期徒刑,還可以併科罰金20萬至200萬元。但因吉利(受虐幼犬)未達嚴重殘缺或死亡,只要汪女主張「非故意」,則有可能面臨無可開罰的窘境,但因汪女前後說詞不一,或許仍有機會往故意方向進行偵辦,只是仍需視吉利的傷重程度才能擇定要以刑事還是行政裁罰處理。
而動保史上的輕判紀錄可謂「有目共睹」,2015年臺大僑生陳皓揚在停車場虐殺無辜街貓「大橘子」,過程中惡狠狠的不斷踹、踢大橘子,還直接徒手掐住大橘子直到其斷氣,手段相當兇殘。而毛骨悚然的行爲很快地就在網路上發酵,陳還一度遭網友肉搜公審,甚至有人擔心陳會潛逃返鄉,立即在元旦發起「重罰退學連署」的活動。
不堪其擾的陳皓揚不但沒悔意,還變本加厲綁架餐廳的店貓「斑斑」,將其虐死後拋下新店溪,直到店家發現店貓遭人擄走後事件才曝光,陳皓揚的挑釁報復又引發喧然大波,讓許多民衆怒不可遏,即便如此,整起虐貓案件遭判10個月有期徒刑、併科35萬元罰金,但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最終陳也只需罰95萬元罰金便可免於牢獄之災,讓動團難以接受。
更可惡的是,陳皓揚並非個案,臺大前博士生李念龍2008年與視障前女友交往後便開始陸續領養貓咪,爲了脅迫女友,李不斷利用殘忍手段來凌虐貓咪,還會透過電話來讓女友聽貓咪的慘叫,其中貓咪「妹妹」慘遭李念龍掐擠而脫糞致死,恐怖手段令人不寒而慄。
陳皓揚虐殺街貓「大橘子」事件遭炎上,他在交保後被抗議民衆包圍痛罵。(圖/lechat路上撿到一隻貓粉專、報系資料庫、本刊繪圖組)
李念龍所領養的其他貓咪最終也慘遭虐殺,但因無目擊者及相關證據佐證,李念龍原涉嫌虐殺3只貓,最終僅被認定虐死1只,法官最後也因李受過高等教育加上過去無前科,考量李學業尚未完成,因此判決也從1年6月改爲半年且可易科罰金36萬元。
所幸隨着動保權益的與時俱進,臺灣動保法終於露出曙光,新北市2021年8月發生了轟動動保界的「茶茶案」,黎姓男子爲讓前女友返家談判,竟凌虐前任愛貓「茶茶」,過程中除了利用棍棒追打,還直接拿滾燙的熱水澆灌,最後茶茶雖遭熱心民衆救出,但經送醫急救11天后仍宣告不治,黎男遭判有期徒刑7月及25萬罰金,目前已入獄服刑,成爲全臺虐待動物犯罪而鋃鐺入獄的第一人。
許亞哲強調,飼養多年的毛孩在飼主內心的精神價值已昇華成家人,但當遭遇橫禍時,在民事上仍因法律的不足,導致不能因此請求「精神慰撫金」或「增加寵物生活所需之費用」,恐怕將是目前動物保護方面需要被解決的一大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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