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蟲撞死29歲警 判8年6月

彰化分局快官所警員高偉倫遭吸毒後開車的吳柏翰撞死,該案成爲彰化首件國民法官參審案。圖爲彰化分局快官所員警列隊送行載運高員遺體的救護車。(本報資料照片)

彰化警分局快官派出所29歲警員高偉倫,今年1月23日大年初二值勤後騎車停等紅燈時,遭後方吸毒後駕車的37歲男子吳柏翰追撞身亡,這件彰化地方法院首件國民法官參審案,23日審結,吳柏翰吸毒駕車肇事情節嚴重,依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致人於死等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6月。

高偉倫今年1月大年初二上午8時許,值勤後騎車行經彰化市彰興路、聖安路口停等紅燈時,遭吳柏翰駕車高速從後方追撞,因撞擊力道猛烈,高員被撞飛十多公尺遠,經送醫搶救仍不幸傷重身亡。從案發路口監視器畫面可看見吳男駕駛的紅色轎車從遠處高速追撞,撞擊力道之大導致高員整個人被撞飛,吳男也同時被拋出車外,轎車當場180度翻覆,場面怵目驚心。

吳柏翰肇事後受傷住院,警方在他身上及車內起獲十多包毒品,他辯稱因精神不佳,有些恍惚,才發生事故,但警方查出吳男施用毒品後開車上路並肇事。

案經檢方偵結起訴,吳男毒駕撞死警員案成爲彰化地院國民法官參審第一件案例。本案從20日起連續開庭審理3天,高偉倫的父母全場參與,並在22日審理庭時哭紅雙眼,數度說不出話,令人鼻酸。

國民法官法庭認爲,被害人家屬承受非常大的傷痛,讓人感同身受,被告吳柏翰是施用毒品後駕車,肇事情節嚴重,造成一條寶貴性命無辜逝去,吳男沒有任何值得同情、憐憫的犯罪動機,昨日審結依刑法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致人於死罪,判刑8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