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化物申報要確實 以免違規裁罰傷財又傷心
▲臺南市環保局指出,相關業者毒化物申報要確實,以免違規被裁罰傷財。(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林悅/臺南報導
臺南市環保局爲掌握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流向,每月定期勾稽市內482家運作場所電腦申報紀錄,2020年迄今勾稽發現29家申報異常,其中27家環保局立即通知要求補正,另有2家毒化物運作場所未依規定網路傳輸申報,環保局依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處以12萬6千元罰鍰。
臺南市長黃偉哲表示,臺南市每年結合消防、環保、工務、經發、勞安等相關單位,跨局處聯合稽查工廠,嚴格監督工廠妥善管理使用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達到職場零毒災,安全大臺南的目標,請業者爲了自身及民衆的安全,務必配合規定申報。
環保局表示,環保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2019年12月25日發佈新修正「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修改申報方式運作,修正重點如下:毒性化學物質運作量如沒有變動,不必逐日記錄。二、關注化學物質免分濃度區間,逐月記錄。三、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量如沒有變動,雖然不必逐日記錄,但仍需考量管理需求及物質特性,分按月、按季或按半年等3種頻率,在各月10日前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
環保局長謝世傑強調,每月10日爲毒性化學物質每月運作紀錄申報期限,環保局會於期限前以簡訊或電話提醒,惟仍有運作場所因一時疏失忘記申報而遭受處分,籲請業者應落實管理、詳實紀錄、確實申報以免違規受罰,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