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絕外館採購爭議 外交部擬祭新規

外交部長林佳龍(右)指示研議《駐外館處雜項設備購置費支用原則》。圖爲林佳龍2日頒發獎章給美國在臺協會臺北辦事處長孫曉雅。(本報資料照片)

駐美代表俞大㵢被爆花費800萬公帑整修官邸,高額購入牀組、沙發、咖啡機等,雖然外交部長林佳龍表示金額是錯的,但不免讓外界質疑駐外人員操守。涉外人士3日透露,林佳龍已指示研議《駐外館處雜項設備購置費支用原則》,將納入「比價機制」、「分層覈定」,使採購規範更明確嚴謹,以杜爭議。

涉外人士透露,針對該爆料案,林佳龍已與俞大㵢通過電話,瞭解經費使用情形。對於外館使用經費的規範不是很明確,林佳龍上任後就有所耳聞,所以在此事爆發前,就已請外交部內部研議相關規範。

涉外人士指出,該原則首先規定,適用對象爲「使用年限逾2年且單價超過新臺幣1萬元之雜項設備」,原則設立比價機制規定,設備購置需求須事先檢附3家廠商報價單,以公文報部核處。若爲新購,應述明必要性及評估其效益;若爲汰換,應述明原有品項是否已逾使用年限及不堪使用情形,並附照片。

原則也針對不同價格的採購設立分層覈定機制,採購預算單價若爲新臺幣10萬元以下,得由本部秘書處裁決判行;10萬元以上至30萬以下,由部長、次長或主任秘書覈定;30萬元以上或採購全案100萬元以上,則需經會主管地域司意見後,由部長或授權主管區域之次長覈定。若受限年度經費,館舍辦公室之需求應優於職務宿舍需求辦理。

涉入採購爭議後,俞大㵢駐美工作未受影響,他近期接受外媒專訪時指出,期盼駐美期間能接觸美國民衆,讓他們知道臺美關係的發展與他們息息相關,而他相信,無論美國大選結果如何?臺美關係都會持續進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