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老師可採強制措施不怕被告 輔管法擬增教師阻卻違法事由

新北市校園割頸案事發至今滿一個月,教育部多次邀集教育、家長團體開工作小組會議,討論修訂「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記者劉懿萱/攝影

新北市校園割頸案事發至今日滿一個月,教育部多次邀集教育、家長團體開工作小組會議,討論「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如何修訂,預計2月7日前完成指引範本,好趕在下學期上路。目前修改條文第23條將新增教師阻卻違法事由,讓老師遇到學生攻擊、自傷時,採取必要強制措施時不用怕被告。

校園割頸案全國矚目,教育部爲此邀集相關團體討論「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多次開會議逐條修訂,1月26日、29日開會討論後,將由行政院開跨部會會議,盼能在2月7日前完成指引範本,趕在下學期上路。

目前輔管法修法草案,將條文內容應爲父母的監護人,該爲法定代理人,並新增教師阻卻違法事由,讓老師阻止學生攻擊、自傷時,不用怕被告;此外,學校處理脆弱家庭學生時,當發現學生未獲適當照顧、法定代理人忽視教養致學生偏差、受保護管束處分或刑之宣告時,視個案情況通報,由相關機關提供必要親職教育。

新北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吳添寶說,這次修法有兩部分值得鼓勵,一是第23條阻卻違法事由從寬認定,比如自己曾遇到有學生坐在窗臺以爲要跳樓,他趕緊抱學生離開,若學生要告他恐將成立,新增阻卻違法事由後,增加老師管教動力;另爲條文內的監護人改爲法定代理人,學生家長若不來,還可以找代理人,不過吳添寶認爲此項沒有強制力,若代理人不來學校,校方也無計可施。

吳說,輔管法要修訂應像年金改革會議一般,組成跨部會小組,不然目前修訂的內容仍與社會期待有落差,吳直言,修訂草案沒有一個老師會認同,只是將條文換句話說,「頭痛醫頭、腳痛醫腳」。

全國家長會長聯盟理事長張哲維說,目前輔管法最大的改變是讓教師管教權有除罪條件,讓老師比較勇敢去管教。只是執行面來說,也要考量老師會不會害怕去管教這些學生。張也憂心,就算輔管法修的再好,中介輔導單位若沒有主導機制,學校通報出去恐讓各機關互推皮球,各部會各自爲政。

新北校園割喉案事發後,校內設置追思小站,不少學生摺紙鶴、寫小卡感念受害學生。圖/本報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