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評-管好城狐社鼠
福建有兩名縣級衛生官員,藉檢查食品衛生、營業執照,在一家麪包店裡待了兩個鐘頭,吃掉店家價值58.5元人民幣的麪包和優酪乳;湖南兩名縣級官員涉嫖宿幼女被捕,這不是湖南第一次發生類似案件。
嫖宿幼女就是臺灣的強姦罪,刑責不輕,而且人神共憤,法官通常會重判。臺灣若有官員涉及這種罪名,估計媒體會以抄家滅族的報導方式,讓嫌犯身敗名裂。
至於藉檢查之名,在小小麪包店盤桓了兩個鐘頭的官員,絕不是隻爲了白吃麪包、白喝優酪乳這麼簡單。他們離去前,還跟店員嗆聲以後會常來檢查,我們可以合理懷疑,這是暗示性的索賄。
縣政府下屬官員,在大陸的公務員級別頂多是科級,科級之上還有處級、廳局級、部級、國級。科級的官職不大,官威卻挺大,在他們的主管範圍內,通常說一不二,除非碰到更高階的官員來說項,否則在升斗小民眼裡,縣官不如現管。所謂破家縣令、滅門令尹,指的就是這種肆無忌憚的小官。
問題在於誰給小官這麼大的權力,又爲何缺乏監督機制,以致百姓訴苦無門。過去的歷史小說或者現代的電視劇中,常有「八府巡按」爲民主持正義的描述,結局通常大快人心。
但在現實社會中,一家麪包店遇到檢查食品衛生的官員,只能任他予取予求。吃幾塊麪包喝幾瓶飲料,差不多就是「大爺賞你面子」的意思,沒有任意開罰單、勒令停業,已經是天大的恩賜。
大陸的五級政府制,中央政令能否確實推廣到基層都有疑慮,要全面監督更不可能。唯一的辦法,就是設計一套有效而合理的官員監督機制,並且定時輪換監督人選。如此方有可能杜絕城狐社鼠,百姓纔會心甘情願納皇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