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上市公司“業績變臉”,監管輪番警示

因業績預告“180度”大變臉,昨日晚間,鴻博股份(002229.SZ)連收警示函、關注函,股價更是連續兩日一字跌停。

事實上,每年都有部分上市公司業績突然“變臉”,導致股價大跌,投資者一旦“踩坑”幾乎沒有應對時間。

對此,衡財保團隊、煒衡律師事務所律師鄧新輝接受第一財經採訪時表示,上市公司預測業績可以發生變化,但是變化幅度應在合理範圍內。如果上市公司的“業績變臉”屬於重大差異,超出了合理範圍,並導致投資者遭受損失,符合法律規定條件的投資者有權進行索賠。

事關收入確認

據鴻博股份介紹,公司以安全印務爲主營業務,是中國彩票印刷行業的龍頭企業之一,近年來積極佈局AI算力領域,全資子公司英博數科是北京AI創新賦能中心的運營主體。

今年1月份,鴻博股份發佈2023年度業績預告。業績預告顯示,去年鴻博股份實現扭虧爲盈,2023年歸屬淨利潤爲盈利3740萬元至5610萬元,上年同期爲虧損7506.95萬元,同比增長149.82%至174.73%;營業收入爲8.5億元至9.98億元,同比增長55.78%至82.90%。

對此,鴻博股份還表示,業績的增長主要是自2022年起公司積極尋找新的業務增長點,開拓人工智能領域業務,全資子公司英博數科圍繞AGI全棧生態服務平臺的市場定位,把握行業先發優勢,實現從零到一的突破。

不過,4月12日晚間,鴻博股份發佈業績預告修正公告,推翻了之前的盈利預告。

根據修訂後的預告:去年虧損依舊,預計2023年歸屬淨利潤爲虧損5000萬元至5800萬元,扣非淨利潤爲虧損6500萬元至7500萬元。營業收入爲5.9億元至6.5億元。

對於業績大幅變臉,鴻博股份稱,英博數科於2023年開展與北京京能國際控股有限公司(下稱“北京京能”)就智算中心建設設備採購的合作,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就上述合作項目公司已收到北京京能支付的首筆合同款49984.10萬元,公司已交付了部分設備並取得階段性設備驗收確認單。

而負責審計的會計師事務所認爲,公司應在該項目所有設備交付並完成最終部署後方可確認收入,相關收入在營業收入中予以扣除。因此,公司對業績預告中的財務指標進行更正。

對於此次業績變臉,昨日晚間,鴻博股份相繼收到了福建證監局的警示函和深交所的關注函。

監管指出,鴻博股份業績預告修正公告較原業績預告存在重大差異且盈虧性質發生變化,涉嫌違反相關規定,故對鴻博股份董事長倪輝、財務總監浦威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深交所後續將對公司及相關當事人啓動紀律處分程序。

投資者權益保護力度再加強

值得注意的是,鴻博股份此番業績變臉,恰逢《國務院關於加強監管防範風險推動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下稱:新“國九條”)出臺。

4月12日,新“國九條”正式發佈,這是繼2004年、2014年兩個“國九條”之後,又時隔10年,國務院再次出臺的資本市場指導性文件。

其中,更加有效保護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是新“國九條”的宗旨之一。諸如加大行政、民事、刑事立體化追責力度,依法從嚴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爲。加大證券糾紛特別代表人訴訟制度適用力度,完善行政執法當事人承諾制度。探索開展檢察機關提起證券民事公益訴訟試點。進一步加強資本市場誠信體系建設等。

新“國九條”發佈當日,包括鴻博股份在內,有4家上市公司發佈了業績預告修正公告。

其中,康隆達原預計2023年淨虧損9200萬元至1.35億元,修正後預計淨虧損1.6億元至2.1億元;廣康生化原預計歸屬淨利潤4700萬元至5700萬元,修正後盈利2800萬元至3200萬元;譽衡藥業原預計2023年歸屬淨利潤爲2億元至2.4億元,修正後實際歸屬淨利潤爲1.20億元。

所謂“業績變臉”是指上市公司發佈的業績預告與實際公佈的財務數據出現重大差異,通常會引起監管機構、投資者和市場的高度關注。

鄧新輝表示,根據《證券法》與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上市公司作爲信息披露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披露信息,或者公告的證券發行文件、定期報告、臨時報告及其他信息披露資料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致使投資者在證券交易中遭受損失的,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鄧新輝說,尤其是上市公司存在對業績預告信息進行違規披露的情形,對投資者產生誤導,企圖通過虛假業績預測以操縱市場,投資者有權要求負有責任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高管等依法賠償損失。此外,當投資者準備提起索賠時,可以積極收集充分的證據來證明“業績變臉”公司違規行爲與自身損失之間的因果關係。

“總體而言,一方面,投資者應理性看待上市公司的業績預告,業績預告並非確定性結果。投資者在作出投資決策時,應綜合考慮市場環境、行業競爭,結合上市公司實際情況做出理性選擇;另一方面,上市公司也應加強內部管理,保證信息披露的時效性、真實性、準確性。”他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