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男捷運車廂上磨蹭正妹臀部直射上衣 詭辯:是夢遺

惡男捷運車廂上磨蹭正妹臀部直射上衣,他詭辯:是夢遺。(中時資料庫)

一名35歲惡男,去年10月從捷運古亭站搭車前往永和溪站時,見車廂內人潮衆多,竟然站在一名女子身後,當場利用車輛晃動時隔褲子下體磨蹭其臀部,然後直接噴精在女子上衣,女方事後摸到衣服上有不明黏液,且充斥着「嘉明味」後立刻報警新北地院審理後,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判惡男拘役55日。

根據判決書記載,該名惡男於民國108 年10月3 日晚上9點,在臺北捷運古亭站搭乘開往頂溪站之捷運列車,於該列車行駛於2 車站途中,惡男見車廂內人數較多,各乘客身體距離較近,見一名女子背對着他,竟從背後以其下體隔着其所穿着之外褲摩擦臀部,甚至直接噴精在女方上衣。

女子當時覺得惡男行爲怪異用手往後一摸,驚覺手上沾滿不明黏液,驚覺自己遭到性騷擾,於是在頂溪站後下車立刻報警。

法案審理時,惡男辯稱在案發前因爲「夢遺」,曾至浴廁清水沖洗致其手部,不慎沾黏其精液,再因搭乘捷運過程中捷運車廂人潮壅且行車晃動,纔不慎以該沾黏精液之手碰觸女子。

法官認爲,呂男一時慾念薰心犯案,恣意侵害女子身體自主權益,並使被害人身心受創且蒙受陰影,犯後雖坦承犯行,但迄今未能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女方也不原諒,因此判拘役5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