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頻道/員工退休信託規劃…認真評估
員工退休信託規劃…認真評估。聯合報系資料照
在商業環境中,企業要維持長期競爭優勢,關鍵在於如何吸引並留住優秀人才,而人才重視待遇,無論是薪資或福利,都是爲了最終的「退休」做準備,因此愈來愈多企業開始關注員工退休福利的規劃。
「退休」需求,主要應以「員工」角度觀察。工作目的除了追求個人發展和獲利外,也需要達成長期的退休規劃,因此一個安全、穩定且能有效累積退休金的方案,對於員工十分有吸引力。企業若能打造一個永續經營的制度,解決員工的長期需求,自能提升員工留任意願,使其長期穩定地在公司創造價值。畢竟對員工來說,無論待遇如何,「退休」仍是最終的重要考量。
據中華民國退休基金協會政策建言書定義:完整的退休基金制度,主要有三大層。第一層是「公共年金」,例如勞工保險、公教人員保險,用來保障基礎的經濟生活,如同樓地板的概念。第二層是「法定職業退休金」,例如臺灣實施中的勞退基金新制、公教退撫新制,由僱主和受僱者每月共同提撥並做投資,受僱者擁有個人帳戶,承擔投資回報及通膨壓力。第三層則是「個人投資與儲蓄」,以彌補存退休金的缺口。
按這三層定義,比對臺灣現行退休制度,「勞保老年給付」及「勞退新制」符合前二個部分。依我的經驗前者一般最多數十萬元,後者依據勞工薪資及新制年資多半也是200萬元以內。而臺灣政策勞退新制除了強制提撥投保薪資6%金額外,最高僅能自願提撥6%,顯然,這樣的金額一般不足以滿足退休需求,剩餘的額度應由個人投資及儲蓄達成。
但多數勞工對於退休規劃缺乏意識和通盤瞭解,政府也沒有積極推動退休金制度的改革,導致臺灣勞工普遍缺乏退休規劃。因此,若企業能思考及提供適當機制,本身就是優秀的福利,能夠吸引員工。
「員工退休信託」是一個值得企業認真考慮的選項。這個制度與現有上市櫃企業常見的「員工持股信託」或新創公司常採用的「員工股票選擇權」完全不同,主要差異在於股票的標的不同,前者以退休爲目的規劃,持股通常以類似0050等ETF爲標的,是站在員工的立場所定的制度,重在長期穩定報酬。後者以企業鞏固股權、員工獲利等目的規劃,因此持股都是企業本身的股份,也因此會有風險過於集中,可能暴利或鉅虧,未必有利於退休等長期規劃。
隨着企業經營環境的變遷,建立完善的員工福利制度已成爲企業永續發展的重要策略。除了現有的勞退新制外,政府也開始積極推廣員工退休信託制度,因爲它能一次性地解決勞工退休問題,讓勞工真正感受到政策的有效性。
員工退休信託不僅是一項福利措施,更是企業展現社會責任、強化人才競爭力的具體作爲。對有意加強吸收優秀人才,取得企業競爭優勢的公司而言,是一個值得認真評估的選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