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案成功!姚采穎前男友運毒判無期 非常上訴改判15年半
高院刑事大樓外觀。本報資料照片
名模姚采穎前男友、名設計師苑汝琦因走私毒品來臺遭判處無期徒刑確定,併入監服刑,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最高法院撤銷確定判決發回更審,臺灣高等法院更一審依共同運輸第一級毒品罪改判刑15年6月。可上訴。
2010年苑汝琦因3次走私古柯鹼近3公斤來臺,獲利30萬元,判處無期徒刑確定,目前服刑中,經非常上訴後,最高法院認爲,確定判決及第二審判決就苑男有無在偵查中自白之事實,既有調查職責未盡之情事。
最高法院指出,苑男涉及有無自白犯行之事實認定,爲維持他的審級利益,並基於訴訟經濟,將原確定判決關於他第3次運輸販毒犯行部分撤銷,由高院更爲審判,以資糾正及救濟。至於他第1次、第2次運輸販毒之犯行,沒有撤銷發回。
高院更一審就苑汝琦第3次眅毒部分,認定他自白犯罪可以減輕其刑,考量他第3次走私的古柯鹼重約1公斤,惡性顯然重大,改判15年6月徒刑。未來判決定讞後,將由檢方聲請重新定執行的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