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大咖」一再落跑 判刑2年以上確定擬拘提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前立委羅福助江連福遭判刑確定後接二連三消失法務部已擬妥修法草案,日後一但判刑2年以上確定就立即拘提,避免「大咖」一再潛逃,造成社會負面觀感

國民黨立委江連福因爲涉及賄選案,被判刑4年半定讞,原本臺中地檢署通知他3月20日入監未料江連福把戶籍遷到彰化,聲請由彰化地檢署代爲執行,卻在最後期限4月26日「神隱」,臺中和彰化地檢署急着到處找人,不排除發佈通緝。

爲了亡羊補牢,法務部將正式建議修正刑事訴訟法》,增訂「有罪被告預防性羈押制度」,以及終審法官宣判在一定刑度以上案件檢方得立即拘提、發監;至於「一定刑度」,初步決定是2年,換言之,像羅福助、江連福等人判刑都在2年以上者,檢方可直接跳過現行的「傳喚」程序逕行拘提被告,直接將其送進監所

據瞭解,法務部已擬妥修法草案,等部長勇夫下週一覈定後,立即建議司法院修法。

►►►更多好看內容都在《ETtoday新聞雲》首頁

檢警又被耍 前立委江連福入監前「神隱」

檢警調沒人知羅福助行蹤 陳其邁:丟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