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寬!部分工時勞工也適用花蓮穩僱訓練獎勵 最高月領逾1.3萬元

勞工示意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0403花蓮地震重創在地產業與居民生計,勞動部爲此啓動穩定僱用訓練獎勵計劃,今公佈修正內容,新增事業單位也可安排部分時間工作勞工於減班休息期間參加訓練課程,即可依完成訓練時數之部分工時勞工人數,申領穩定僱用訓練獎勵,最高1萬3725元,最長6個月。

勞動部「中華民國113年4月3日花蓮震災受影響嚴重事業單位穩定僱用訓練獎勵計劃」,6月起專案協助花蓮縣轄內受0403花蓮震災嚴重衝擊的事業單位穩定僱用全時勞工,事業單位經通報實施減班休息,並安排受僱勞工參加75小時以上的訓練課程,就可按實際參訓勞工人數,領取每人每月1萬3725元的穩定僱用訓練獎勵。截至目前,已覈定52家事業單位安排勞工參訓,協助在職勞工557人次。

勞動部今進一步修正計劃,擴大協助花蓮縣部分工時勞工穩定就業,且考量全時與部分工時勞工的每月正常工作時數不同,新增事業單位也可於減班休息期間安排部分工時勞工參訓,凡事業單位通報實施減班休息時數達113年3月全月正常工作時數的一半,按每名部分工時勞工每月完成的訓練課程時數,發給不同定額的穩定僱用訓練獎勵,完成訓練時數達25小時以上,發給6000元;達50小時以上,每月發給1萬1000元;達75小時以上,發給1萬3725元。

另外,勞動部說,事業單位如安排辦理實體訓練課程,還可按實際訓練費用支出申請訓練費用補助,最高190萬元。而參訓勞工如於減班休息前後有投保薪資差額,完成計劃規定訓練課程時數後,即可由事業單位代向勞動部申請核發勞工訓練津貼至參訓勞工個人帳戶,最高可領取1萬8330元。

勞動部說,鑑於凱米颱風造成花蓮地區二度受創,因此計劃延長實施期間至今年11月30日止,並配合計劃實施期間延長,調整補助期間最長爲6個月,而事業單位與勞工合議通報減班休息實施期間最遲應至明年5月31日止。符合資格的事業單位可至計劃專區申請,或撥打免付費客服專線0800-777-888由專人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