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任寵物犬奔走害單車騎士摔傷 高工教師要賠6萬多元定讞
林姓工程公司副總經理前年在新北市堤外自行車練習道上騎自行車,沒想到張姓高工教師的寵物犬亂跑害林男摔傷,法院認定張男疏未將寵物犬繫繩,須賠償林男自行車修復費用18595元、慰撫金5萬元,及醫療費用共6萬多元定讞。
林男表示,2019年4月28日早上7點多,張男帶着寵物犬在新北市永和區環河西路2段堤外自行車練習道上散步,對方明知寵物犬獸性未馴,竟未以繫繩約束,他當時正在騎乘自行車,因寵物犬衝撞致躲避不及,人車倒地受傷。
刑事部分,張男未以繫繩約束飼養之寵物犬,放任其在自行車練習車道奔走,致林男人車倒地而受傷,經檢察官提起公訴後,法院以過失傷害罪判處拘役20天,可易科罰金定讞;民事求償部分,法官判決張男須賠償69808元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