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車搶奪案發3小時破案 天還沒黑人就被逮進警局

臺南市警六分局警方在3小時內偵破飛車搶案,緝獲搶嫌送辦。(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林悅/臺南報導34歲王女騎乘腳踏車,4月4日下午行經南區中華南路華南地下道時,遭38歲林嫌騎車飛車搶奪腳踏車前方車籃內的皮包,內有現金6千及行動電話證件等物,林嫌所騎雖是無車牌機車,警方分析比對車型特徵,在2小時內鎖定身分,3小時內逮獲林嫌到案,起獲被搶皮包等贓物全案偵後依搶奪等罪嫌送辦。

警方說,4日下午2時55分,34歲王女騎乘腳踏車,行經中華南路華南地下道東往西機慢車道出口處時,38歲林嫌趁王女疏於防備之機,從後方飛車搶奪王女車籃內的皮包,王女因此跌倒受傷。而皮包內有新臺幣6000元、行動電話1支、身分證、健保卡、4張信用卡、3個行動電源,一併入歹徒之手。

案發後,警方立即成立專案小組全力調閱周邊監視器。王嫌騎乘重機車雖無車牌,警方仍擴大調閱相關跡證,並且比對車型特徵,2小時內就確定嫌犯身分,3小時內循線永康區逮捕林嫌,現場並起獲被害人的證件、行動電源、皮包等贓物。林嫌見到警方也相當震驚,自己下午纔剛犯案,警方馬上找上門,天還沒黑就被逮進警局

林嫌向警方供稱,因缺錢花用纔會下手行搶,搶得的6000元現金都用來購買日常用品並繳交電話費,已花費殆盡。被害人的手機他則隨意丟棄在路邊。全案警方依搶奪罪、傷害罪嫌送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