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將爭取在2024年內完成輔助生殖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規範整合

根據國家衛健委等17部門印發《關於進一步完善和落實積極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導意見》(國衛人口發〔2022〕26號),提出國家醫保局指導地方綜合考慮醫保(含生育保險)基金可承受能力、相關技術規範性等因素,逐步將適宜的分娩鎮痛和輔助生殖技術項目按程序納入基金支付範圍。

經國家醫保局同意,目前北京、廣西等已將部分治療性輔助生殖技術項目納入基本醫保支付範圍。我局高度重視和積極推進輔助生殖項目納入醫保支付工作,根據《國家醫療保障局辦公室關於北京市醫療保障局將部分治療性輔助生殖技術項目納入醫保支付範圍的函》(醫保辦函〔2023〕48號)的精神,結合我省臨牀實際需求、診療能力等情況,已多次深入已開展輔助生殖技術的醫療機構對輔助生殖項目內涵、價格開展調研同時對準入條件、規則和流程進行研究。

目前正着手按照國家醫保局制定的《輔助生殖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立項指南(試行)》對現行輔助生殖類價格項目進行重新規範整合。

輔助生殖項目納入醫保支付是一項新的政策,從論證到政策出臺的環節多、流程長,需要醫療機構等相關部門積極配合,我局已指定專人負責這項工作,爭取於年內完成我省輔助生殖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規範整合並協同配套醫保支付政策,做好新舊價格政策銜接,支持積極生育政策。

消息來源:福建省醫療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