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區長深夜給女下屬發微信:脫光了?發照片我檢查一下

轉自萍瀾

據報道,雲南省曲靖市麒麟區副區長被舉報,疑似跟女下屬有不正當關係,近日涉事副區長馮某對此事做出迴應,稱兩人只是關係比較好,沒有不正當關係,目前他已經向當地宣傳部門報備。

女方的丈夫角先生說,馮某曾多次向妻子發送曖昧消息,從兩人的聊天記錄上可以看出,在8月30日晚上,馮某向妻子發信息,說:丫頭,我也想你,一晚上很疲憊,很想很想你等,另外在聊天記錄上還有馮某稱:“脫光了嗎,我檢查一下”。在9月1日,角先生趁妻子不注意查看了兩人的聊天記錄,據角先生說,兩人在言語曖昧已經有一年多的時間。

據角先生自己說,他跟妻子結婚在2016年成婚,並生有一子,今年三歲,妻子是一名小學老師,在2019年被調往馬鳴鄉政府工作,此後認識了馮某。據馮某表示,自己跟角先生的妻子並沒有什麼曖昧關係,只是平常相處的比較好,女方經常會問他一些關於情感上的問題。角先生表示,他將會把此事進一步反映給當地紀檢部門,希望有關部門給自己一個公平的處理結果。

知名基金董事出軌女下屬被妻子捉姦

7月28日,網傳博時基金董事總經理兼特定資產管理部總經理歐陽凡出軌女下屬。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官方微博(@博時基金 )29日發佈聲明,稱博時已就相關傳言啓動調查並嚴肅處理,相關人員已離職。公司各項經營業務正常開展不受影響。特此聲明。

網傳圖片顯示,歐陽凡妻子在舉報信中表示:她實名舉報歐陽凡與其下屬李博長期通姦,嚴重傷害雙方家庭,踐踏基金從業人員基本法規職業道德,用公司資源爲自身謀取不正當利益

舉報信稱,兩人於2020年7月9日晚在她和歐陽凡共有的私人住宅發生不正當關係,並於7月10日凌晨被捉姦在牀,此後現場所有人赴派出所錄了筆錄。

網傳圖片顯示,歐陽凡妻子在舉報信中表示:她實名舉報歐陽凡與其下屬李博長期通姦,嚴重傷害雙方家庭,踐踏基金從業人員基本法規與職業道德,用公司資源爲自身謀取不正當利益。

網傳博時基金董事總經理兼特定資產管理部總經理歐陽凡,被妻子實名舉報出軌女下屬李博,並羣發郵件給了博時基金所有員工

據基金公告,歐陽凡先生,碩士。2003年起先後在衡陽市金盃電纜廠、南方基金工作。2011年加入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特定資產管理部副總經理、社保組合投資經理助理。

歐陽凡的妻子稱,歐陽凡與其女下屬有長期不正常關係。我們來看看舉報信:

但怎麼通過舉報達到目的呢?

下面說說爲什麼這個妻子的舉報很專業

第一,正常來說,“男女不正當關係”,“出軌”,不屬於違法犯罪,更不屬於違反公司道德準則和員工手冊。公司是不會調查和處罰被舉報者的。但,這不意味着舉報無效。因爲,可以讓被舉報者吃蒼蠅,在公司顏面盡失,軟性“被離職”。

第二,能觸發公司啓動調查的,是這句話:“用公司資源爲自身謀取不正當利益”。一旦坐實,罪名成立,職業生涯結束,甚至不排除量刑。可妻子的舉報信,沒有提供這個舉報點的證據。沒有證據就不能舉報了嗎?當然不是。當妻子把問題拋出來的時候,舉證就成了調查人員的責任,然後通過高強度舉報逼迫調查人員蒐證,這個技巧不是人人都會的。

第三,妻子最專業的一點,是“羣發郵件”到全公司,而不是通過公司公示的舉報系統或者郵箱。這樣一來,出於公司顏面考慮,老總會對整個事情施壓,推進調查進行。

如果真的按規矩走正常舉報渠道,可能舉報會石沉大海。總的來說就是:別指望公司會懲罰一個出軌的員工,但公司絕大多數情況下會想盡辦法“滿足”一個能豁出去的舉報者。

官方通告

賣淫嫖娼通報單位社區家人

支持反對的評論瞬間過萬

“爲淨化社會空氣,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將對賣淫嫖娼人員除法律處罰外一律將其違法事實通報單位、戶籍所在地社區(村委會)和家庭成員。”11月15日,有網友曬出長沙一社區和派出所粘貼的通告,引發討論。

瀟湘晨報記者覈實到,這張通告是長沙市嶽麓區商貿城社區和望城坡派出所貼出,相關負責人解釋,通告是爲了整治轄區內的違法人員,使得他們在進行違法活動前能夠“三思而後行”,自通告發出後已經取得良好效果。

11月15日,有網友曬出一張由長沙一社區和派出所聯合發出的通告引發討論。這張通告上寫明,“爲深入持久開展‘掃黃打非’鬥爭,重拳打擊‘黃賭毒’違法犯罪,淨化社會風氣,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將對賣淫嫖娼人員除法律處罰外一律將其違法事實通報單位、戶籍所在地社區(村委會)和家庭成員。”通告落款爲“望城坡派出所”和“商貿城社區”。

有網友爲警方重拳打擊“黃賭毒”叫好,也有網友發出疑問,將這樣的事情通報家人單位和社區村委,這樣合適嗎?

11月15日,瀟湘晨報記者根據圖片上顯示的地址來到長沙嶽麓區玉蘭路重陽路口,在幾個店鋪門口和巷子口的居民樓牆壁上發現了幾張這樣的通告。附近居民稱,相關通告已經粘貼了一兩個月。

商貿城社區黨總支書記彭曼羣向記者證實,相關通告確實是社區和派出所粘貼的,目的就是相關違法行爲進行整治,讓想要做這些事情的人有所顧忌。

望城坡派出所轄區社區民警譚波稱,此前商貿城社區相關區域此類投訴較多,警方和社區下決心進行整治,並採取了宣傳、流動人口清查等多方面的措施進行整治,這則通告只是其中一方面,是一種“特殊手段”,該社區也是該所管轄範圍內唯一粘貼了此通告的社區。

“相關從業者的法律意識淡薄,一方面想通過這種宣傳提高他(她)們的羞恥感,提高法律意識,另一方面也讓想做這些事情的人考慮後果,包括名譽和家庭生活和諧等。”譚波稱,目前通過多方面的整治,效果比較明顯,市民的反饋也比較好。

將相關信息通報給家庭成員、單位和戶籍所在地社區、村委,會不會侵犯其隱私?彭曼羣稱,這些信息並沒有公開,“不做這些事情就不存在”。

一位一線資深基層民警告訴瀟湘晨報記者,根據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六條規定,賣淫、嫖娼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在公共場所拉客招嫖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第九十七條規定,公安機關應當向被處罰人宣告治安管理處罰決定書,並當場交付被處罰人;無法當場向被處罰人宣告的,應當在二日內送達被處罰人。決定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應當及時通知被處罰人的家屬

《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 》規定,被處理人拒不提供家屬聯繫方式或者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可以不予通知,但應當在附卷的決定書中註明。

這位民警稱,但在實踐中,如果被處罰人有強烈意願不願意通知家屬,或者不願意提供家屬聯繫方式的,民警出於多方面考慮有可能不會通知家屬、單位,更不會通報給戶籍所在地的社區或者村委。

有法律工作者認爲,警方在處理相關案件時通知家屬是法律規定的行爲,通告給村委和單位可以覈查相關信息,比如如果是公職人員,有違法行爲還必須接受紀律處分,也並沒有將相關信息公開,因此這種做法並不違反程序。

來源:網絡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