蓋北捷「耳膜破骨黑」罹潛水夫病 9工人告北市府求償721萬

▲罹病工人今天到北院遞狀告新亞建設捷運局。(圖/記者張曼蘋攝

記者張曼蘋/臺北報導

20年前臺北捷工程因未依法操作減壓手續,造成工人罹患潛水夫病,先前有部分工人願和解獲得約70萬元職災補償,但有陳姓等9名受害工人因當時被認定未罹病及後續產生併發症,認爲未獲得適當賠償,因此今天到臺北地方法院遞狀提告臺北市政府捷運局及新亞建設公司,並求償臺幣721萬多元。

臺北捷運潛水夫症工人戰友團表示,全案起緣於1993年北捷新店線臺電大樓一帶工程滲水下塌,臺北捷運局首度引進壓器工法,由日商青木臺商新亞建設承攬負責施作,在短短220公尺的地下坑道灌入高壓,且未依法操作減壓程序,導致工人們耳膜破裂、骨頭髮黑,集體罹患潛水夫病,

事後工人們集體抗爭,但卻有大部分工人分批與官方資方和解,每個人約獲賠70萬元職災金,另外少數工人因骨頭尚未發黑,就被排除在和解名單外,也因此錯過黃金治療期,病情更逐年惡化,但近年調解過程中,新亞及捷運局將責任全推給離臺且解散的日商,受害者根本找不到負責賠償的僱主。

臺北捷運潛水夫症工人戰友團指出,這起案件從2015年重啓抗爭至今,受害者陸續取得勞保局給予工人遲來的職災給付,如今罹病工人也決定以20年前的和解金額70萬元加計物價指數作爲求償基準,向新亞建設及捷運局求償721萬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