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車加課貨物稅 11月上路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指出,依照現行規定,如果是車輛在領牌前改裝,只要單次改裝設備在15,000元以下、免加課貨物稅。但今年11月1日後將適用財政部新函釋規定,只要是「領牌前」改裝、加裝設備或車身,免稅門檻將全面取消、一律補課15~30%的貨物稅。
另外自今年11月起,如果是「領牌後一年內」改裝,只要單次改裝超過15,000元,仍要加課貨物稅。
不過,官員強調,新函釋也訂定避風港條款,三種改裝車可赦免、不用加課貨物稅,首先是汽車「領牌一年以後」,其改裝不需加課貨物稅;第二是因應法令強制規定改裝或加裝車身設備,因爲是政府法遵需求、同樣免課;第三是車輛未拆除骨架情況下更換已鏽蝕部分或更換座椅等,也未重新換裝車身及變更車型,皆屬於維修範圍,同樣免課貨物稅。
我國貨物稅與營業稅屬於代徵性質,也就是由企業先繳納、再轉嫁給消費者,官員強調,如果改車達課稅門檻、要加徵貨物稅,商家自然會反映在改裝車報價上。
按照貨物稅課稅規則,依照車輛種類、車輛汽缸數採累進稅率,像是一般小客車排氣量在2,000cc以下,按價格課徵25%貨物稅;若排氣量超過2,000cc則課徵30%,至於貨車、大客車一律爲15%,機車則固定爲17%。
舉例來說,如果民衆A今年12月領牌前,請車商B改裝一臺休旅車,改裝費原爲12,000元,但休旅車排氣量超過2,000cc,因此適用貨物稅率30%,除一般改裝費外,還要額外負擔3,600元的貨物稅額,B報給A的價格將設定爲15,600元。
不過如果是領牌後一年內改裝,因改裝費12,000元、低於課稅門檻15,000元,免加課貨物稅。至於領牌後超過一年,任何改裝都不用再多課貨物稅。官員表示,負責改裝的廠商必須以銷售發票與進口設備證明等文件向當地國稅局逐件申報、繳納貨物稅;若低於課稅門檻,廠商也要向國稅居申請免稅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