趕得走Uber嗎 學者直言不可能

Uber以外資身份進入臺灣,以新臺幣100萬元在臺灣成立臺灣宇博數位服務公司,自認是資訊公司,但交通部認定Uber就是從事計程車運輸業,未申請登記,還招攬一般駕駛以自用小客車違法載客,車資在海外扣款,政府也無法課稅,與計程車業形成不公平競爭,消費者也沒保障。

不過,逢甲大學運輸管理系副教授李克聰說,光撤資也趕不走Uber,換個名稱再投資很容易。

李克聰認爲,交通部應想辦法和Uber共存共榮,訂出一套讓Uber合法生存,民衆又能享受Uber帶來的新科技服務。

李克聰建議,交通部短期間仍持續對都會區的Uber開罰,保障合法計程車業者權益,並試着與Uber溝通,若Uber針對偏鄉及弱勢族羣者提供服務,可以免罰,雙方找出對彼此都有利合作模式,導入合法經營規範。

公路總局表示,只要Uber一天不合法,開罰絕不會停止。

公路總局統計,到7月25日,針對Uber在臺灣的公司與違法攬客的司機,共開出739張罰單,累計罰金新臺幣6467萬元,Uber已繳4440萬元。105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