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激與質疑並存,“醫療衆籌”下一步該如何走?

新華社北京12月11日電(記者郭方達 何莉 付光宇)《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的頒佈實施爲慈善組織互聯網募捐信息平臺(以下簡稱“募捐信息平臺”)的認定審查以及其他慈善行爲提供了切實可行的法律依據。一年多來,以“醫療衆籌”爲主要慈善方式的信息平臺快速發展的同時,申請人信息造假等問題也逐漸出現在公衆視野,下一步究竟該如何走,成爲“醫療衆籌”亟待思考的一個問題。

互聯網募捐平臺:既能助人也存質疑

點下確認支付,隨着一聲清脆的提示音葉先生的兩百元善款已經通過募捐信息平臺向着一位尿毒症患者匯去。這樣的場景在慈善組織互聯網募捐信息平臺蓬勃發展的當下並不少見。

點開微信、微博等社交媒體籌款鏈接時不時出現,許多人對此習以爲常,通過銀行匯款方式進行捐助似乎已經成爲了“過去時”。

家住北京的曹女士先前因孩子暫無北京戶口等原因無法通過社保報銷高昂治病費用而十分苦惱。同事向她推薦了醫療衆籌軟件,曹女士填寫了完整的信息並附上相關證明材料,在較短時間內籌集近26萬元善款,成功解了燃眉之急,孩子也得以最終康復

“對於有特殊情況的人來說,這種方式確實幫了我們非常大的忙。”曹女士表達了對於愛心人士以及募捐信息平臺的感謝之情。

“孩子痊癒後,我獲得的善款還有剩餘,我希望能夠把多餘的善款退回去,可惜因爲網絡捐贈的關係,現在沒有這樣的途徑。”

曹女士遇到的情況僅僅是“醫療衆籌”的一面。之前網絡曾曝出蘇州一男子誇大親屬病情獲取善款,這名男子聲稱母親左右胸均被查出乳腺癌,希望獲取30萬元爲母親治病,並在兩天內通過網絡平臺籌得善款近2萬元。但其母親的主治醫師卻怒斥其敘述與病情不相符,稱其母親只有單側乳腺癌,且醫保報銷後僅花費6800元。還有媒體曝光某女子通過微信朋友圈發送鏈接籌得善款卻挪作他用……

記者下載多個籌款平臺軟件進行測試,發現發佈受助項目所需填寫的信息並不多,名爲“綠色智能通道”的一項功能更是在記者填入全部非真實信息後仍舊直接發佈了籌款項目,客服人員告訴記者材料可以之後跟進添加。

記者聯繫到了一些自稱醫療系統“內部人士”的人員,他們表示,醫院病歷和帶簽名公章診斷書他們都可以“弄來”,三甲醫院的也可以做,“無非是加錢”。

審覈監管到底誰之責?

爲了進一步瞭解網絡募捐信息平臺的審覈機制,記者以實驗身份繼續與某平臺客服人員進行溝通。

“需要你上傳病人手持身份證照片,如果你不是本人還需要提供戶口本頁照片來確定你和病人的親屬關係。”交談中,客服人員告訴記者,“我們的審覈人員有一定的醫學知識,但是主要還是以受助人上傳的診斷書爲準。”

當記者詢問如果籌款不夠,項目失敗怎麼辦時,客服人員迴應說,可以自行修改籌款目標金額,將金額調整到已籌得款項以下,就可以視作項目成功並提現。

“這個金額主要還是由求助方自行設定,我們會有相關的醫學專家提供參考意見,但只要不設定過高的求助金額,我們一般不進行干預。”

記者在募捐信息平臺上點開一項個人求助項目,在項目下有這樣一行說明:該項目信息不屬於慈善公開募捐信息,真實性由信息發佈個人負責。

此項說明來源於民政部所發佈的《慈善組織互聯網公開募捐信息平臺基本管理規範》(以下簡稱《規範》)。據瞭解,“醫療衆籌”被認定爲個人求助行爲,與公開募捐性質並不一樣。

但《規範》中也明確表示:個人爲解決自己或者家庭困難,提出發佈求助信息時,平臺應有序引導個人與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慈善組織對接,並加強審查甄別、設置救助上限、強化信息公開和使用反饋、做好風險防範提示和責任追溯。

記者嘗試捐助數十元后試圖查詢該筆錢款的去向,募捐信息平臺方面告訴記者通過軟件可以查詢到具體的到賬和提現時間,但之後的具體使用情況,只能通過受助人自己的反饋來了解。

網絡慈善應該是本“透明賬”

“求助對象的信息如果不能嚴格審查,那麼就偏離了慈善的正軌,對於整個社會的 慈善信心 也是一種消磨。”中南大學公共管理學院碩士生導師山民說。

董山民建議,相關的平臺可以在兩個方面開展工作,一是提高進入門檻和申請難度,讓打算投機的人增加成本,把真正有需要的人挑選出來,因爲真正需要幫助的人,不會害怕支付用於救助的成本。

二是建立施助人回報機制,在徵得當事人同意的前提下可以建立施助人數據庫,還可以建立社會救助信用銀行,讓施助人在未來的某個時候得到同樣的、甚至更大幫助。

天津擊水律師事務所主任潘強表示,編造虛假信息在平臺上發佈並獲取錢財的行爲性質上無異於詐騙,而平臺如果因爲審覈不嚴而導致此類情況,雖不用擔負刑事責任,但須承擔一定民事責任

“大家慷慨解囊一定程度上也是基於對平臺的信任,所以相關平臺有責任和義務加強審覈環節工作,而不能隨意發佈相關信息。”潘強強調,“慈善必須是本透明賬”。

(原標題:感激與質疑並存,“醫療衆籌”下一步該如何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