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白銀市爆奇聞 倆法官採信假證枉法裁判被舉報
本網訊:近期有知情者向媒體反映,甘肅省白銀市白銀區人民法院法官關某燕和白銀市中級人民法院法官張某忠,在民事案件原告方白銀市某某建築工程有限責任公司的操弄串通下,製造出一部虛假訴訟和枉法裁判連環司法鬧劇,引起社會輿論罵聲一片。知情者告訴媒體,這個連環司法鬧劇的案號分別是(2024)甘0402民初832號和(2024)甘04民終685號。知情者告訴媒體,該起民事案件審判鬧劇的受侵害方是河南寶聯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爲弄清事實真相,日前媒體前往白銀市和鄭州等地對部分當事人和相關知情者進行訪問。
左圖:周建平向媒體反映他們公司被無端起訴和被白銀市有關法院法官枉法裁判的相關情況。右圖:甘肅中合德業化工科技有限責任公司的工商註冊登記顯示,韓某霞是該公司的高管監事,她根本就不是河南寶聯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的員工。該愛企查證實,韓某霞在法庭上作證時,她在說謊話作假證。
在鄭州,媒體見到了河南寶聯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甘肅區塊業務負責人周建平。雙方剛寒暄過,周建平就非常氣憤地對媒體說:“我們公司之所以會惹上官司,開始我們並不明白,到後來我們才知道都是白銀市那邊的田某凱和韓某霞在裡面搞的鬼,因爲這個官司太離譜,疑點太多,給我們公司造成的損失太大,我們公司領導就下決心把這個官司的起因弄清楚。經我們公司和專業人士深入調查後得知,原告白銀市某某建築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向法庭提供的證人韓某霞,其真實身份是甘肅中合德業化工科技有限責任公司的高管監事,有其公司在當地工商部門的註冊登記爲證,韓某霞根本就不是我們公司的員工。韓某霞在法庭上說的全部是謊話,作的全部是假證。經調查我們還得知,韓某霞與田某凱是合作伙伴,他們倆在我們租賃合同所涉車間倉庫那一帶,是零工們的實際控制人。那一帶的業主需要用零工,都由田某凱和韓某霞安排。後來我們還得知,田某凱與甘肅中合德業化工科技有限責任公司法人代表席某軍是夫妻關係。”
“除了用假身份作假證的韓某霞外”周建平接着說,“原告方還物色了另一個證人張某勝。在法庭上,張某勝在法官的誘導下作的也是似是而非的假證。對於韓某霞和張某勝在法庭上故意作假證,配合審案法官枉法裁判給我公司造成的巨大損失,我們將依法追究他們的法律責任,堅決維護我們公司的合法權利。”
在接受訪問時,周建平向媒體提供了他們公司遭遇虛假訴訟和枉法裁判的相關證據資料。
上三圖:《車間租賃合同》(複印件)。右下圖:周建平的情況說明(複印件)。
媒體從出租方白銀市某某建築工程有限責任公司與承租方河南寶聯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簽訂的《車間租賃合同》中看到,“第三條租賃期限:租賃期限自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止。第四條租金:該車間年租金爲(人民幣)120000元/六個月,押金爲:2000元,車間租金從2022年11月1日開始計費。第五條付款方式:堅持先付款後用庫房的原則,乙方於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租金(人民幣)120000元。”
周建平告訴媒體,當初是他受委託代理河南寶聯環保科技有限公司與白銀市某某建築工程有限責任公司簽訂《車間租賃合同》的。簽訂合同時,是白銀市當地的中間人田某凱拿着合同文本讓他簽字蓋章的,他與車間出租方白銀市某某建築工程有限責任公司的人直到今天也從未見面,相關事項都由田某凱在操弄。
周建平對媒體說:“《車間租賃合同》簽訂後,我們公司嚴格按照合同的約定執行,該交的錢我們交了,該做的工作我們做了,合同將到期時我們及時撤離了。按照常理和邏輯,雙方就此該兩清了,可萬萬沒有想到,在我們完成合同約定8個月後,竟突然冒出來一個幺蛾子,原車間出租方白銀市某某建築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堂而皇之地在白銀市白銀區人民法院把我們給起訴了。從庭審現場和相關資料中,可以非常明顯地看出,一審原告向法庭提供的證人張某勝和韓某霞,都是經過原告精心物色,精心策劃和培訓的。但由於是無中生有作假證,因此,其證言前言不搭後語,漏洞百出,讓人又氣又笑!其中,張某勝在證言中多次使用‘好像是’,‘反正是’……這些模棱兩可不確定性的證言,也被一審法庭法官給採信了!更荒唐的是,原告白銀市某某建築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向法庭提供的證人韓某霞,其身份本身就是假的,其證言也純粹是在說謊。”
上圖:甘肅省白銀市白銀區人民法院(2024)甘民初832號民事判決書(複印件)。
周建平接着說:“我們租用白銀市某某建築工程有限責任公司的車間倉庫,合同將到期時我們就按照合同約定及時停用並撤離了。在我們撤離後可能有其他人在使用那個倉庫,但無論如何也不能把別人
用他們倉庫的賬算到我們頭上啊!在我們停用那個車間倉庫,撤離八個月後,出租方設局到法院起訴我們,再額外地向我們要錢,他們這樣做太離譜,太過分!白銀市某某建築工程有限公司認爲我們是外地人好欺負,於是他們就有意在我們身上打創收的主意。他們爲了訛詐我們公司的錢財,竟不顧良心道德,費盡心機物色兩個假證人,讓這兩個假證人說謊話作假證,目的是通過勾結法官打贏官司,訛我們公司的錢。他們這麼作太昧良心,太缺德了!更令人痛心和氣憤的是,如此這般的僞證人假證言,竟都被一審二審法庭法官給採信了!”
上三圖:河南寶聯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的上訴狀(複印件)。
“更讓人不可思議的是”,周建平很氣憤地說,“一審法官關某燕和二審法官張某忠,在法庭上不問青紅皁白,根本就不聽我們實事求是的辯解,有意採信原告方提供的虛假證據,昧着良心枉法裁判,把我們公司致於敗訴之地。由此可知,原告白銀市某某建築工程有限責任公司的老闆與審判法官,與那兩個作假證的僞證人,還有那個沒有在法庭上露面露姓的中間人田某凱,他們在背後都幹了些什麼,都做了什麼交易,可想而知!”
上三圖:河南寶聯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的訴訟代理律師的代理詞(複印件)。
周建平接着說:“我們國家現在從上到下反貪反腐敗的力度都很大,風聲很緊,白銀市白銀區法院法官關某燕和白銀市中級人民法院法官張某忠,之所以敢於冒着被判刑的風險進行枉法裁判,不言而喻,這倆法官與官司受益方白銀市某某建築工程有限責任公司背後肯定有故事,否則,憑這倆法官的法律觀念和聰明智慧,他們致於要冒枉法裁判有被追究刑責的這個風險嗎?”
上圖:河南寶聯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的法律顧問劉律師,對甘肅省白銀市白銀區人民法院(2024)甘0402民初832號民事判決書進行法律評析。
爲了更深入的瞭解(2024)甘0402民初832號和(2024)甘04民終685號民事案例的相關情況,媒體還專程訪問了河南寶聯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的訴訟代理律師和法律顧問。一劉姓律師告訴媒體,這起民事訴訟案件的案情根本就不復雜,但被一審原告和其證人給搞複雜了。還有,在此案開庭公開審理中,沒有公開露面顯形的中間人田某凱,根據已發生的事實和存在的證據來推斷,他應該是一個背後推手,是本審判鬧劇的隱形受益者。如果要深究深查的話,他的馬腳肯定會爆露出來。
劉律師還告訴媒體,白銀市某某建築工程有限責任公司憑空起訴河南寶聯環保科技有限公司這個民事案件,從現有的事實證據就可以斷定,這是一個典型的虛假訴訟案。審理法官有枉法裁判的嫌疑,如果深究的話,涉案法官有被追究刑事責任的可能。
媒體在白銀暗訪時,有位不願透露姓名的知情者向媒體反映,他們當地法院之所以會判河南寶聯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敗訴,一是地方保護主義在作怪,二是白銀市某某建築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已與某些法官串通好的,三是私心特別嚴重的田某凱從中拱火,目的是操縱白銀市某某建築工程有限責任公司,通過虛假訴訟訛詐河南寶聯環保科技有限公司,訛詐成功後,他可以從中分得一杯羹。還有那兩個在法庭上作僞證的張某勝和韓某霞,白銀市某某建築工程有限責任公司給他們都作了事成後的重金承諾。
爲了多側面的瞭解案情案性,媒體還着意請教了數位知名律師和法律專家,律師和法律專家們在仔細查看判決書和了解案情後,都不約而同地認爲,白銀市某某建築工程有限責任公司,起訴河南寶聯科技有限公司的官司,是一起典型的虛假訴訟和枉法裁判案。這些律師和法律專家們,都建議受侵害的河南寶聯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向上級紀檢監察機關進行舉報,追究虛假訴訟和枉法裁判製造者的刑事責任,讓執法犯法者得到應有的法律懲罰。
上四圖:河南寶聯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的實名舉報信(複印件)。
媒體在調查訪問期間,河南寶聯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的負責人馬先生聯繫到媒體,他說:“白銀那邊的法院7月份已經將我們的銀行賬戶凍結並將款項劃扣,按法律規定至此就應該解封我們的銀行賬戶,但他們將款項劃扣幾個月後,仍然不將我們的銀行賬戶解封。在他們違規違法的情況下,我們公司和我們的代理律師多次與白銀法院法官聯繫,請求他們依法辦事,解除凍結事宜,但法官不予理睬。由於白銀法官枉法裁判和不作爲,已給我們公司的經營帶來災難性的後果。因銀行抽貸,造成我們應付款項無法正常支付,因無法按約定付款而造成我們違約,合作伙伴無法承受長期違約,導致我們公司生成多起訴訟,就這樣形成了我們公司難以承受的惡性循環。現在我們公司無法進行正常經營,公司員工工資社保已經拖欠數月,使公司的形象受到嚴重影響。所有這些,都是白銀那邊法院法官枉法裁判所造成的。現在是法治社會,無論是誰,包括白銀法院法官,如觸犯法律,違法犯罪,都應該受到法律的追究,承擔法律責任。白銀那邊的法院法官串通不良分子搞虛假訴訟,製造枉法裁判,罪責難逃!”
當媒體報道將成稿時,從河南寶聯環保科技有限公司那裡傳來重要消息。該公司負責人告訴媒體,爲維護本公司的合法權利,爲嚴肅法律,爲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對於支持虛假訴訟,實施枉法裁判的白銀市有關法院的法官關某燕和張某忠,日前他們已經向上級紀檢監察機關進行了實名舉報,並且他們還聯繫了多家媒體將跟蹤報道。
編後語:
警惕執法犯法者污染法律水源
看過前沿工作人員發回的上述報道,編者震驚不已。報道所提涉事法官的審案態度和處案心機,讓編者心中五味雜陳。爲慎重起見,在寫本語前,編者又反覆審看報道所述民事判決和仔細瞭解案情,對於該案審判法官的所作所爲,編者真是無語!
英國著名哲學家培根曾說:“一次不公正的審判,其惡果甚至超過十次犯罪。因爲犯罪是無視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審判則毀壞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培根的這段話,形象地說明了不公正審判所造成惡果的嚴重性。法院法庭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社會公平正義能不能得到維護,法官是最關鍵的當口。也就是說,公平正義能否得到真正的維護,法官起着關鍵作用。如果法官能夠依法審案,依法判決,公平正義則能夠得到維護。如果法官枉法審案和裁判——污染法律水源,公平正義就無從談起,更不要說得到維護了。報道中所述甘肅白銀市那兩位被舉報的涉事法官,其所作所爲經查覈如形成污染法律水源的事實時,即構成枉法裁判罪,依法那兩個法官是要被判重刑的。
我們天天喊依法治國,天天喊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怎麼依法治國?怎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依編者看,治標必須得先治本,如同培根所說,如果水源受到污染,水流必定會骯髒。因此,要依法治國,必須得從源頭上治起,先從執法者治起,先從法官治起。如果執法者知法犯法,何談依法治國!如果法官枉法裁判,公平正義就無從談起!
要談依法治國,要談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必須得警惕執法犯法者污染法律水源,決不能讓受污染的執法犯法者再度污染我們社會主義法治的水流。只有這樣,才能讓人民羣衆在每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