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接受關說判無罪 依枉法裁判起訴 兒涉肇逃也改判有罪

法官接受關說判無罪 依枉法裁判起訴 兒涉肇逃也改判有罪。(本報資料照片

10年前最高法院法官蕭仰歸爲兒子蕭賢綸肇事逃逸案,向臺灣高等法院審判長明哲關說,讓兒子逆轉改判無罪確定,高明哲7日遭檢方起訴,至於蕭賢綸肇事逃逸案,檢方再審後,去年蕭賢綸涉肇事逃逸案無罪改爲6月徒刑、緩刑2年定讞。

2008年蕭仰歸的兒子蕭賢綸涉肇事逃逸案,基隆地院判處6月徒刑 ,緩刑2年,須支付公庫3萬元。蕭賢綸提上訴,高院改判無罪、檢方 也未上訴,全案無罪確定。

事後有人在法官論壇爆料指蕭仰歸關說,案經監察院彈劾,2011年 公懲審理認定,承審肇逃案的高院審判長高明哲確有接受蕭的關說 ,併爲他向受命法官高玉舜關說,要爲蕭的兒子拚無罪判決,公懲會 對蕭及高判決懲戒

前年高檢署認爲,法官違法失職足以影響原判決符合聲請再審規定 。高院合議庭採3人合議制,審判長高明哲的判決意思決定既已遭污 染,形成他與陪席法官2人的無罪判決,自對判決結果有影響,罕見提起對被告利益的再審獲准,蕭賢綸撤回上訴,緩刑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