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國安法」半年內立法 學者曝最關鍵衝擊
「港版國安法」22日在大陸第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上審議。對此。南開大學臺港澳法研究中心執行主任李曉兵指出,審議通過後即是最高權力機關通過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立法程序最快可能在半年內完成。
據《環球時報》報導,李曉兵指出,「港版國安法」在今日的全國人大審議通過後,接下來可以由全國人大常委會開展具體的立法工作。《立法法》規定列入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議程的法律案,一般應當經3次常務委員會會議審議後再交付表決,而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一般每2個月舉行1次,通常都在雙月的下旬,會期大致1周左右。
他接著稱,如果有特殊的需要,經委員長會議決定可以臨時召集常委會會議,這意味着「港版國安法」的立法程序最快可能在半年內完成。
▲第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討論授權人大常委會制訂「港版國安法」。(圖/翻攝自CCTV)
在執行層面,李曉兵表示,由於「港版國安法」是一部全國性法律,其中可以寫入建立中央層級的維護國家安全機制的規定;未來如香港特區根據基本法第23條的規定履行憲制責任完成維護國家安全立法工作,並建立相應的執行機制,這將有望在香港形成維護國家安全新的實踐模式,即國家和香港特區,共同就維護國家安全問題制定法律,並在香港確立國家安全立法的「雙層執行機制」。
香港立法會議員何君堯則認爲,中央依據《基本法》第18條的有關規定處理針對香港的國家安全事務,在合法性上完全沒有問題,且如果由國家來立法的話,立法的節奏更容易把握,時間也相對比較充裕。
此次「港版國安法」的推出備受國際關注,美國國務院21日發聲明,敦促北京對香港自治及自由作出承諾,警告切勿在港實施《國安法》。美國總統川普同日表示,中方一旦在港實施《國安法》,美國會作出強烈反應,但他未有加以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