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自認抄襲」敗訴?黃揚明:這個法官很討厭她

高虹安助理費案被判決確定而遭處以停職,沒想到又被判誣告罪不得易科。(資料照)

新竹市長高虹安目前停職中,她在2022選舉期間被指控博士論文抄襲,還被筆名爲「翁達瑞」的旅美學者陳時奮自訴涉犯誣告罪,法院21日判決高虹安有罪,處10個月有期徒刑,不可易科罰金。媒體人黃揚明痛批這個判決太離譜,他強調,誣告罪要成立就很困難了,還要被判到有罪且不能易科罰金,「我必須說,這個法官很討厭高虹安!」胸腔科醫師蘇一峰狠酸,法官有讀心術,才知道高虹安主觀上認爲自己有抄襲。

「可能高虹安有得罪臺北地院,有些法官對她有點偏見。」根據《風傳媒》報導,黃揚明21日在《52直播間》節目表示,他覺得高虹安被判誣告這件案子實在有點誇張;他強調,高虹安的博士論文實質上並沒有抄襲,因爲這篇論文所引用的期刊都是高虹安本人曾經的作品,博士論文題目是她在期刊文章上的延伸,所以內容有些重複是很正常的事情,結果居然因爲翁達瑞告她誣告而被判10個月?

黃揚明質疑,法官說:高虹安明知她的論文是抄襲自期刊,居然還對翁達瑞提告,所以是誣告。「這實在是太離譜了!」他痛批,因爲法官把司法上的抄襲與學術上的抄襲定義混淆不清,如果今天高虹安的論文真的有抄襲問題的話,那應該是由學倫會等學術倫理機構來判定,結果今天變成司法說高虹安有抄襲就有抄襲?但事實上她的論文與學位都沒被學校撤銷,代表是沒有問題的。

黃揚明直言,既然學術上高虹安的論文、學位都沒被撤銷,「那這有什麼好誣告的?」她的論文是取材自她自己寫過的期刊文章,那這不叫抄襲,叫做取材!且誣告罪要成立就已經很困難了,還要被判到有罪、且不能易科罰金?「我必須說,這個法官很討厭高虹安!」

「不得不說,這判決真的太屌了!」蘇一峰也在臉書發文開酸,法官主觀認爲,高在主觀上有認爲自己抄襲,所以判誣告成立?法庭上法官至少動用三種替身能力,「看透真心話的能力」、「無視辛辛那提大學說明函的能力」、「綠色超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