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嚴打涉長江水運物流犯罪,半年打掉犯罪團伙60餘個
公安機關依法嚴打盜竊、侵佔、詐騙、非法經營等涉長江水運物流犯罪。12月24日,公安部通報公安機關開展“平安長江2024”專項行動工作成效情況,並公佈了十起典型案例。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二級巡視員羅輯介紹,今年2月,公安部部署沿江各地公安機關和長航公安機關開展了“平安長江2024”專項行動,依法嚴厲打擊涉漁、涉砂、涉水運物流等違法犯罪,紮實開展水域安全防控工作。截至目前,共破獲相關刑事案件5200餘起,打掉犯罪團伙710餘個,開展聯合專項整治1800餘次,整治重點水域、場所等5100餘處。
此外,今年4月起,公安部部署開展爲期半年的打擊整治涉長江水運物流違法犯罪專項工作,依法嚴厲打擊盜竊、侵佔、詐騙、非法經營等涉長江水運物流犯罪,先後指揮偵破上海孫某纔等人盜竊船用燃料油案等刑事案件300餘起,打掉犯罪團伙60餘個,涉案金額3.2億元。
羅輯介紹,工作中,公安部積極推動開展前端防範治理,指導沿江各地和長航公安機關配合交通運輸、海事、市場監管等部門,對從事船舶改造行業、過駁作業區域、錨地等部位開展聯合巡查執法,加大“三無”船舶清理整治力度,有力維護了長江水運秩序,助力打造優質營商環境,得到了企業公衆的充分認可。
發佈會上,重慶市公安局水警總隊政委曹軍在介紹關於依法打擊整治涉長江水運物流違法犯罪有關情況時表示,專項工作開展以來,重慶市公安局共查處治安(行政)案件11起、破獲刑事案件121起,抓獲違法犯罪嫌疑人115名,打掉違法犯罪團伙4個、“盜運銷”鏈條4個,有效維護了長江水運經濟秩序和企業利益。
一是堅持以打促防,持續提升互聯共打意識,發揮跨水陸、跨水域執法優勢,建立“線索互通、案件聯辦、行動聯合、戰果共享”的協同打擊模式,緊盯盜竊、侵佔、詐騙、非法經營、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等突出犯罪活動,規範線索覈查、技術支持、調查取證、追逃追贓等協作辦案流程,共同開展打擊整治專項工作。二是充分激發水上警務合作效能,大力推進涉水行政部門協同共治,聯合交通運輸、生態環境、應急管理、市場監管等部門,盯緊案件多發易發、羣衆反映強烈的重點水域及涉水場所和港口倉儲、船舶掛靠、“清艙”貨物購銷等重點行業,全面掌握水運物流領域違法犯罪規律動向,排查整治非法利益鏈條,堅決斬斷長江水運物流領域黑色產業鏈。三是堅持“預警在先、預判在前、預防在早”,聯動破解疑難問題,推動偵破了一批案件,比較典型的就是部督“6·11”南岸祥港碼頭貨物系列被盜案,該案涉及100餘艘糧食運輸貨輪、32家被盜企業。經查,重慶祥港航運碼頭負責接運貨物的卡車司機陳某等人,在運輸途中多次以各種方式增加空車過磅重量,將多裝運的貨物據爲己有,並銷贓牟利。現已抓獲犯罪嫌疑人53名,打掉犯罪團伙3個,查明涉案價值500餘萬元。
附:“平安長江2024”專項行動十起典型案例
1、江蘇鹽城謝某輝等人非法捕撈水產品案
2024年6月,江蘇省鹽城市公安機關破獲謝某輝等人非法捕撈水產品案,抓獲犯罪嫌疑人16名,現場查扣3條大馬力快艇、8套電捕工具。經查,2024年4月以來,犯罪嫌疑人謝某輝等人在太湖水域,駕駛大馬力快艇採用電拖網方式實施非法捕撈犯罪。
2、江西景德鎮“5·16”非法捕撈水產品案
2024年9月,江西省景德鎮市公安機關破獲“5·16”非法捕撈水產品案,抓獲犯罪嫌疑人21名,搗毀逆變器打魚機生產窩點1個,現場查扣逆變器捕魚機等非法捕撈設備6套。經查,2024年4月以來,犯罪嫌疑人汪某平等人駕船在浮樑縣等周邊水域,利用逆變器(超聲波捕魚器)多次實施非法捕撈。
3、四川達州“3·14”非法捕撈水產品案
2024年3月,四川省達州市公安機關根據四川省生態環境保護督查組通報的線索,破獲“3·14”非法捕撈水產品案,抓獲犯罪嫌疑人27名。經查,2020年以來,犯罪嫌疑人潘某國等人在渠江、州河、巴河流域內多次非法捕撈,並銷售至巴中、廣安、重慶等地,已查明涉案漁獲物案值500餘萬元。
4、雲南昭通楊某川等人非法捕撈水產品系列案
2024年3月,雲南省昭通市公安機關破獲楊某川等人非法捕撈水產品系列案,抓獲犯罪嫌疑人34名。經查,2022年12月至案發,犯罪嫌疑人徐某琳等人在雲南、四川境內長江、金沙江、岷江、橫江水域多次非法捕撈,並由犯罪嫌疑人楊某川等人銷售牟利。
5、安徽馬鞍山“6·16”非法採砂案
2024年7月,安徽省馬鞍山市公安機關聯合長航蕪湖分局破獲“6·16”非法採砂案,抓獲犯罪嫌疑人14名,查扣涉案船舶4艘。經查,2024年4月以來,犯罪嫌疑人陳某等人利用非法改裝的隱形採砂船,在長江馬鞍山、蕪湖段非法盜採江砂並販銷至合肥巢湖等地,已查明涉案江砂5萬餘噸,涉案價值250餘萬元。
6、湖北黃岡“3·26”非法採砂案
2024年3月,湖北黃岡市麻城市公安機關接當地砂管部門移交線索破獲“3·26”非法採砂案,抓獲犯罪嫌疑人28名,現場查獲非法銷售盜採砂石窩點3處、查扣河沙7000餘噸。經查,2023年1月至案發,犯罪嫌疑人彭某等人在舉水河流域盜採河砂並銷售牟利,已查明涉案河砂17.8萬餘噸,涉案價值達1000餘萬元。
7、湖南郴州“1·01”非法採砂案
2024年1月,湖南省郴州市公安機關聯合廣東公安機關破獲“1·01”非法採砂案,抓獲犯罪嫌疑人15名,查扣砂石7000餘噸。經查,2022年以來,犯罪嫌疑人宋某慶等人在湘江源頭的漚江、浙水河汝城段盜採河砂,並將河砂銷往本省及湖北、廣東、福建等地,已查明涉案河砂10萬餘噸,涉案價值500餘萬元。
8、上海市公安局和長航公安局上海分局聯合偵辦的孫某纔等人盜竊案
2024年9月,上海市公安局聯合長航公安局上海分局破獲孫某纔等人盜竊案,抓獲犯罪嫌疑人66名。經查,自2023年以來,以犯罪嫌疑人孫某才爲首的犯罪團伙,多次在向船舶加註燃料油過程中,截取並盜竊船用燃料油,已查明涉案船用燃料油1萬餘噸,涉案價值5300餘萬元。
9、重慶“6·11”南岸區祥港碼頭貨物被盜系列案
2024年7月,重慶市公安機關破獲南岸區祥港碼頭貨物被盜系列案,抓獲犯罪嫌疑人53名。經查,重慶祥港航運碼頭負責接運貨物的卡車司機陳某等人,在運輸途中多次以各種方式增加空車過磅重量,將多裝運的貨物據爲己有,並銷贓牟利,已查明涉案價值500餘萬元。
10、長航公安局安慶分局和安徽安慶市公安局聯合偵辦的“4·2”盜竊案
2024年4月,長航公安局安慶分局聯合安慶市公安機關破獲“4·2”盜竊案,抓獲犯罪嫌疑人18名。經查,2022年11月至案發期間,犯罪嫌疑人邵某等人先後多次夥同運輸船船主在長江安慶、銅陵水域盜竊承運貨物,由朱某勝等人負責收購被盜貨物並販賣謀取非法利益,已查明涉案鐵礦砂4300餘噸、煤炭300餘噸,涉案價值400餘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