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專庭 九月1星期三 開張 提升裁判品質

我國工程糾紛之民事訴訟事件逐年攀升,爲不影響工程進度而損害國家重大經濟利益司法院歷經1年多籌劃,在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所設立工程專業法庭將於9月1日正式上路,初期運作設有兩庭,由1名庭長、1名審判長及12名法官組成。

司法院表示,營造工程具有高度專業性且多數造價高昂,一旦發生工程糾紛而未能儘速解決,有可能導致工程進度遲滯,甚至影響國家經濟重大利益。司法院早於民國97年底,即決定依法組織法第14條規定籌設工程專業法庭,並就工程專業法官訓練、專業法庭審理範圍等相關事項規劃,且決定於98年12月間,經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協助辦理工程專業法官初階訓練,爲工程專業法官培養奠定基礎

首批工程專業法官皆須經過爲期三週的工程專業進階訓練,司法院規劃的訓練課程包括專業工程的概論到各論、由法令案例研討,讓專業工程法官能經由理論實務,熟稔各相關工程法令、國際契約規範,及瞭解各類型工程施作實務,而能確實掌握糾紛爭點,有效指揮訴訟,加速審理速度,更加提高裁判維持率,使當事人信服裁判結果,提高當事人折服率。

在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充分協助下,司法院已順利完成工程專業法官的初階及進階訓練,有效提升工程專業法官審理能力。同時,司法院依法院組織法第17條之2第2項規定,設立營繕工程組專業司法事務官,協助工程專業法官釐清工程相關案件之卷證資料法律疑義整理事實等。

司法院也於今年1月進行營繕工程組司法事務官招考,錄取之事務官多數具有土木技師結構技師等專業證照

工程專業法庭上路後,司法院明年將賡續今年對法官、事務官之訓練,持續辦理高階訓練課程,進一步充實工程專業法官在工程技術與實務的知識,並與法律理論相結合,進而提升工程專業訴訟事件裁判品質效率,減少營造工程糾紛,促使紛爭得以快速解決,以符合人民對法院之基本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