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諜嫌犯陸生嗆臺灣司法 陸委會:當事人享所有權利
▲陸生共諜周泓旭稱:「臺灣司改刻不容緩。」(資料照/記者吳銘峰攝)
涉來臺擔任共諜的陸生周泓旭,一審遭判刑1年2月,高院14日開庭審理此案,在押的周泓旭被押解出庭時,朝媒體批臺灣的司法需要改革。對此,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迴應,被告擁有充份正當程序保護,周還能推翻偵查中供詞,主張自身無罪,顯見周在我方法庭享有辯護權,「是實實在在權利」。
周泓旭一審被以違反《國家安全法》判刑1年2月,案件上訴二審高等法院審理中,上午開庭審理時,周朝媒體大喊:「臺灣司法改革刻不容緩。」「因爲不敢公開審判我的案件。」而高院仍以國家安全爲由,不公開審理本案。高院乃依據《國家機密保護法》第25條第1項規定,「法院、檢察機關受理之案件涉及國家機密時,其程序不公開之。」
對此,邱垂正在陸委會例行記者會中指出,高等法院依法決定審判過程不公開,陸委會尊重司法機關權責。
針對周泓旭的指控,邱垂正強調,全案偵審過程中,依據《刑事訴訟法》我方給予被告充分正當程序保護,包括踐行權利告知、保障任意自白自由、充分辯護權;從周泓旭聘請律師,律師可以會見當事人,加上可以完全推翻偵查中供詞主張自身無罪,顯見周泓旭在我方法庭享有辯護權,「不是形式上,而是實實在在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