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談論輕判性騷法官 前法官陳志祥被懲處起訴遭駁
▲前法官陳志祥遭記警告,聲明異議遭駁回。(圖/記者黃克翔攝)
基隆地院前法官陳志祥在擔任司法院職務法庭法官時,審理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前法官陳鴻斌對女助理性騷擾案,並做出輕罰200萬元的判決,事後又在廣播、電視上公開談論輕判理由,最後遭司法院記書面警告,司法院還撤銷他連兩年「良好」考績。陳志祥不滿,向職務法庭提出確認之訴,職務法庭7日宣判,駁回他的請求。
性騷法官陳鴻斌被控自2012年起,多種藉口要求女助理握手、擁抱,並表示有他的支持,續聘助理應無問題。女方爲了保住工作,勉強討好態度迴應,陳鴻斌還涉嫌趁機強吻。職務法庭2016年10月間判決免除陳鴻彬法官職務,改任其他職務。陳不服提出再審,職務法庭再審後,2018年3月間竟做出改判,改罰款陳鴻彬一年薪水、約200萬元。再審決定出爐後,引發爭議。
而當時職務法庭再審由陳志祥擔任受命法官,陳志祥隨後在2018年3月12日及13日,接連8次以擔任現場來賓、電話連線訪問等方式,在新聞媒體節目談論本案,並發表引起爭議言論。
陳志祥在節目上說出:「如果用一般的術語就是『辦公廳戀情』,讓那個法官覺得好像有機可乘,所以去河堤那次就是一個正式的試探,那都是一個試探的過程,所以我們才用那個名詞說那是一個試圖發展成婚外情沒成功的一個個案。」、「我們判斷那是兩情相悅之後,男生試着要發展婚外情未遂的一個階段。」、「如果你們兩個人兩情相悅,在那邊挑逗,他只是言行不檢,想要試圖發展那個婚外情沒有成功嘛」及「(節目來賓問:她閉上眼睛知道會被吻嗎?你們卷宗有顯示說,我閉上眼睛,就表示我要親吻你了…)我想這部分我不需要再跟你爭執,因爲一般人都知道閉上眼睛之後,後面會有什麼動作。」等語。
陳志祥隨即被法官評鑑決議送監察院議處,但監察院彈劾未過關,又送回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決議,人審會決定記書面警告。此外,司法院也撤銷他連兩年的考績「良好」,陳志祥不滿,今年7月間退休,另外也向職務法庭提出確認之訴,要求變更司法院的決定。但職務法庭審理後,7日駁回他的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