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至奐曾認性侵嘆後悔...公開CCTV續上訴!大法官駁回:維持原判
南韓演員姜至奐在自宅分別性侵、性騷兩名女性工作人員,去年1審判決結果出爐,他認罪表示感到很後悔,「是我自己毀了這一切」,但他之後公開家中監視器(CCTV)認爲自己喝醉沒有意識而上訴,經過2審被駁回,他繼續上訴到3審(大法院),大法院最新判決不讓步「維持原判」,證明他有罪。
▲姜至奐去年涉嫌性侵、性騷2女,演藝事業中斷。(圖/CFP)
大法院判決今(5)日出爐,姜至奐依然被判2年6個月有期徒刑和3年緩刑,與1審相同,同時還要去做120小時社工服務、接受40小時性暴力治療課程以及3年內限制在兒童及青少年機構與福利機構就職。
姜至奐去年7月在公司舉辦的聚餐之後,續攤找了2名女職員到家中喝酒,趁夜深大家都在睡覺時偷偷進到對方正在睡覺的房間裡,性侵了A又性騷B。據警方表示,A曾趁機傳簡訊給朋友:「我在藝人姜至奐家喝酒,現在被關在這裡了…請你幫我報警。」警方收到報案訊息後不到1小時就抵達姜家,聽見A說被侵犯的事情後,緊急逮捕姜至奐。
▲姜至奐曾在法庭上淚訴後悔,但繼續上訴,2審與3審都維持原判。(圖/CFP)
在調查時,姜至奐一度認了準強姦罪,但否認了部分性騷的嫌疑,但在1、2審皆承認有罪,他曾在庭上流淚說:「事件發生前一天還站在攝影機前拍攝,爲了站上那個位置投資了20年的光陰,因爲是這麼艱辛又花這麼長一段時間才站上的位置,我也想站在這個位置長長久久,想在頒獎典禮上對粉絲說『謝謝各位一直以來的支持』,也想趁早組織一個家庭,成爲世界上最帥氣的爸爸,明明只要再努力一下,我的夢想都會一步步慢慢實現。」
「還不是被別人,而是我自己毀了這一切」姜至奐愧疚又懊悔地繼續說道:「無法置信的事實讓我很恨自己,我一瞬間的錯誤造成這麼多人苦痛,這個感覺折磨我到想死的地步,如果能回到那天我會放下手中的酒杯,我恨我自己,也無法原諒我自己,很後悔…真的很後悔。」
▲姜至奐1審時曾被上銬向大衆道歉。(圖/CFP)
然而姜至奐方不服判決繼續上訴,他公開的家中監視器,表示當時醉倒且不省人事,由兩名受害者將之移到房內,在他熟睡當時,兩名受害者去洗澡,洗完時只穿內褲在他家參觀,根據姜的代表人說法,並沒有從被害人身上採證到男方的精液,且當時說被囚禁也是沒有的事,在該地沒訊號,卻可以傳通訊軟體令人起疑;並對國科所的檢驗結果存疑,認爲其一女方衛生棉上採集到姜的DNA,是因爲男方曾借短褲給她穿。
不過今日大法院結果出爐,沒有商量餘地,依照原判裁決,等於宣告姜至奐在性侵與騷擾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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