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賣17孩人販子餘華英獲死刑 其當庭表示上訴
(原標題:死刑!餘華英拐賣兒童案宣判)
貴州省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再次認定餘華英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性極大,依法判決被告人餘華英犯拐賣兒童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餘華英當庭表示上訴。
圖爲一審公開宣判現場
案情回顧
2004年,餘華英在雲南作案時落網。因爲害怕,她隱瞞身份,化身張芸,被判8年,後減刑3年,2009年獲釋。
2022年,被拐女孩楊妞花報案,餘華英再次被捕,她的罪惡不斷被揭開。
2023年9月18日,貴陽中院一審判決餘華英犯拐賣兒童罪,情節特別嚴重,影響特別惡劣,一審判處餘華英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2023年11月28日,該案在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開庭。
2024年1月8日,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對餘華英拐賣兒童案作出二審裁定,發回重審。法院認爲,原判遺漏原審被告人餘華英其他拐賣兒童的犯罪事實,部分事實不清楚,爲查清上訴人餘華英全部犯罪事實,應予重審。
2024年10月11日餘華英涉嫌拐賣兒童案重審一審,公訴機關建議對餘華英判決死刑。(央視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