餘華英重審一審死刑,被拐家庭不接受道歉

10月25日上午,貴州省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餘華英拐賣兒童案做出重審一審宣判。中國新聞週刊從受害者代理律師王文廣處獲悉,被告人餘華英以拐賣兒童罪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餘華英當庭表示上訴。

據瞭解,餘華英賣的第一個孩子是自己的親兒子,以5000元的價格賣到河北,1993年至2003年,餘華英夥同他人拐賣了17名兒童,其中有5對是一起被拐走的兄弟或兄妹。

多名被拐兒童家長向中國新聞週刊回憶,餘華英及同夥採取“熟人作案”方式,通過在流竄地租房物色兒童,與被拐家庭成爲鄰居,熟悉後以冰棍、糖果等爲誘餌將兒童拐走。對於餘華英在庭審時表達的歉意,多名被拐兒童家長表示,不接受道歉,“她把我們搞得家破人亡”。

採訪:趙雨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