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稅稅率改為免稅 「伺服控制器」稅則分類見解變更
爲符世界關務組織(WCO)稅則分類意旨,並減少徵納雙方爭議,財政部關務署21日表示,財政部日前將「伺服控制器」改歸列稅則號別第9032.89.90號「其他自動調節或控制用儀器及器具」,關稅稅率免稅,自即日起生效。
關務署解釋,以往自國外進口伺服控制器,海關向參據國際商品統一分類制度(HS)註解詮釋及美國、歐盟海關稅則分類意見,按其控制功能及電壓未超過1000V之電氣規格,歸列稅則號別第8537.10.10號「專供配合機器使用之電子控制設備,電壓未超過1000伏特者」,關稅稅率1%。
但查WCO HS委員會第70次會議分類意見彙編案例,因「伺服控制器」具有即時接收馬達運轉數據,並藉以精準控制馬達至設定位置之特性,將其歸列稅則第9032.89目「其他自動調節或控制用儀器及器具」,爲期稅則分類符合國際規範,因此將伺服控制器改列至第9032.89.90號「其他自動調節或控制用儀器及器具」,關稅稅率免稅。
關務署最後表示,嗣後廠商及報關業者報運進口旨揭貨物,均應正確申報稅則第9032.89.90號,適用免稅之關稅稅率,以加速貨物通關。